张方平(字安道)是继范仲淹、胡瑗之后,较早对《中庸》有专论的儒士,作有《中庸论》上中下三篇。张方平在《中庸论下》中主要论证了智、贤之“过”与愚、不肖之“不及”的真意。
在《中庸》原文中,孔子认为“道”之所以不行、不明,是因为存在“智者”“贤者”“过之”而“愚者”“不肖者”之“不及”的情况。郑玄对此的解释与原文较为接近,只是增加了解决方案:“唯礼能为之中。”而孔颖达的解释与郑玄有重大不同,他认为“道之不行”是易事,“道之不明”是难事,所以前者的主体是“智者”“愚者”,后者的主体是“贤者”“不肖者”。张方平直接略过他们,从逻辑与共识出发重新解释。
众所周知,“贤”与“智”是儒士之共求,于是,张方平认为所谓“贤”是“人道之大成”,“智”是“天下之达道”。他们虽然离“中庸之德”还有些距离,但至少也是非常接近的,如此之人定然不是“过之”者。比如说舜是“大智”之人,能“用中于民”,如果“智者”属于“过之”,那舜就不再是受世人敬仰的圣人了。既然如此,那么孔子所说的“过之”“不及”之人定有他指,而实指可上可下的“中人”:“彼中人者,不得道之至正,是故刚者自伐,柔者自怠”。“自伐者”只看到了自己的“贤”“智”,故“过之”,而“自怠者”知道自己之不足,却不能够勉力自己向上,故“不及”。不过,这两类都属于可上可下的可教化之人。总之,只要圣人按照中和之理进行修养,进而以之治国,最终既可成人,又可成物,正所谓:“圣人之道,莫过乎中,莫节乎和。以之理一身,则心庄而体舒。以之施有政,则民安而事顺……是以始于自成,终于成物。”
从整个《中庸》解释史上来看,这一解释都是非常独特的,它不仅与前贤不同,而且与同时代及后来绝大多数人的解释都不同。比之晚的学者,如二程认为圣人与天理完全合一,其他人则“过”或“不及”。
(《人文杂志》2025年第10期 张培高 孙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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