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是宪法必备的品格。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同时也要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在新形势下,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适当修改,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十分及时必要,保证了宪法的进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保持了宪法持久的生命力。可以说,这次宪法修改在历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又一次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维护和提升了宪法权威。宪法的权威在于宪法的本质,其本质是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和国家意志的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宪法的切实实施意味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作者:黄进,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