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必须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实需求,否则就难以作为治国的总章程、为各类法律提供“母法”,就不能在法律体系中发挥引领作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发展,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并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同时还应将重大思想、理念和制度变革写入宪法。1982年宪法之所以是一部好宪法,是因为它能够及时融入改革开放成果,并通过多次修改不断完善,从而成为与时俱进的开放体系。此次宪法修改体现了新时代的新发展,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的重大举措,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基础。此次宪法修改是基于实践经验、结合国情对宪法作出的重要完善,包括加强党的领导、监察委员会设置等,都非常具有中国特色,对于促进国家的政治建设、法治建设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建设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有助于提升宪法权威性。我们下一步将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师生进一步全面学习、深入领会宪法精神和内容,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专题研究,举办广大师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切实推进宪法宣传贯彻,全面促进宪法实施。
(作者:张守文,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