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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0月14日 星期六

    用“红黑名单”治理房企乱象

    作者:叶建明 《光明日报》( 2017年10月14日 02版)

        【网言】 

        据报道,日前,广西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南宁市房地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今后将对失信房企进行惩戒,严重失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制度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房企失信行为包括购房合同含陷阱、成品与沙盘模型不符、实际面积缩水、房源虚假、伪造证明、“价外价”哄抬房价、五证不全销售等。房企失信行为之所以层出不穷,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火爆,房企拥有绝对话语权。购房者由于被“房子紧缺”“怕上涨”的从众心理裹挟,对此多选择“打落牙齿和血吞”。另一方面则是制度惩罚乏力。多数情况中罚款对于房企所获收益来说不值一提。收益远远高于代价,失信现象难免屡禁不止。南宁市推出房企“红黑名单”管理制度,限制上榜“黑名单”的房企参加招投标活动、政府购买服务,以及限制其取得政府的土地供应、银行贷款和参加评优、表彰的资格等。这些影响企业长期发展和利益的惩戒措施,想必会让房企重新掂量失信的后果。

        (原载于广西新闻网 作者:叶建明 摘编:孙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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