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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8日 星期四

    在“软指标”上发力

    作者:李慧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08日 14版)

        【文创论衡】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消息,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723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97%,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

     

        信心几成?数据说话。3.97%、提高0.16个百分点,可以清晰表明,文化产业朝着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方向又迈出新的步伐。透过这两个数据,我们可以更加科学的衡量出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个产业要成为支柱性产业,首先要达到一定规模,公认的标准是该产业应占GDP的5%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004年为2.15%,2015年为3.97%。要达到5%,“十三五”的5年内需增加1.03个百分点,年均0.21个百分点。

     

        从历史角度看,2005年至2014年十年间,有两个年份即2012年和201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比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和0.25个百分点,说明实现年均0.21个百分点的目标是有先例的。其余大多数年份比上年增加0.15个百分点左右,这说明完成年均0.21个百分点的任务依然艰巨。

     

        要完成这样的目标,可谓难度不小。这是因为,成为支柱性产业,不仅要看产业规模这样的“硬指标”,更要看产业集中度和产业关联度这样相对较“软”的指标,特别要在“软”指标的塑造上发力。

     

        要提高产业集中度,就要加快调整文化产业布局。当前,在国内文化产业依然面临着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背景下,各地在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上仍然存在着大量雷同之处。特别是,由于传统体制下行政体制条块分割的制约,地区间在文化产业发展上缺乏协调,其直接后果就是发展思路单一、产业结构雷同,缺少差异化的发展战略,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这样的问题在旅游演艺、节庆会展、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以及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领域尤为突出。要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打造产业“旗舰”或“航母”,必须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与重组,鼓励各地发展文化产业要突出特色、体现差异,加快调整和优化文化产业的空间布局。

     

        文化产业要提升产业关联度,不仅要提升文化产业本身的原创能力,更要增强文化产业对相关产业的辐射性和渗透力,把外溢效益发挥到最大。

     

        热播电视剧翻拍,热门电影“回炉”……如今,一个题材多品种“套拍”和“扎堆”成为文化产业的一种风潮和问题,这充分暴露了文化产业内容链条的不足和原创力匮乏。文化产业是一门“内容为王”的产业,如果没有大量优秀的原创作品做支撑,就等于没有灵魂。提高原创力,意味着提高文化产业的“造血”能力,就是要建立以原创内容带动文化产业价值链循环增值的文化产业生产模式,建立鼓励创新、保护原创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聚合文化资源、培育原创资源的信心与能力。

     

        要释放文化产业外溢效益,就要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打破封闭式的、“小而全”的生产格局,融入市场经济的“外部大循环”;要在“文化+”的引领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发挥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溢出效应、共振效应;要以文化为基因,以创意为翅膀,实现从传统的单一文化产品到多元、现代的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既拓宽文化产业的覆盖面与内涵深度,又增加产业附加值与竞争力。很多时候,这种融合难以用量化指标衡量,而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融合发展、联动发展的“软指标”或将决定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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