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这是一个每次提起都让人怦然心动的词。可以说,家乡是绝大多数人精神血脉的源头。也是许多写作者永远的母题。从福楼拜、福克纳、马尔克斯,到萧红、贾平凹、莫言、迟子建,这些优秀作家的笔几乎都在自己的家乡终生流连。
写自己的家乡,几乎是每一位写作者最发自肺腑的愿望和最终的写作归宿。但用什么样的文字写家乡却是一个复杂的命题。
写家乡的作家有两类,一类是倾情歌颂型,这类作家笔下的家乡几乎都是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父慈母爱,好像每个人的来处都是世外桃源。我不太喜欢这类作家的原因是,这些写作者,多数都是家乡的逃离者,通过考学、参军、打工等诸多途径,奔赴具有更大发展前景和更好生活质量的远方。我们曾经远离的家乡,如果真如我们笔下描述的那样,我们当初为什么要离开?
我甚至不喜欢有些在城里生活的人一到山乡农村就惊呼:太美了!空气太新鲜了!我真希望将来在这里定居……我听到这类语词,常因为觉得做作而如芒在背。真如此,那些下乡知青的悲愤从何而来?我们这些离开家乡的人为什么不肯回去?
我的意思是,写家乡,要用真情,而真情从来不是单向的。并不是昧着良心一味赞美才是爱家乡。我个人更喜欢第二类写家乡的方式,我自己命名为真情面对型。莫言笔下的家乡又穷又丑,不但家乡丑,奶奶丑,母亲丑,他的《愤怒的蒜薹》,甚至直指当地政府的丑。而今天,他让整个世界记住了山东高密。据说,莫言家门口的胡萝卜被参观的人拔光了,家乡以他为荣。如果莫言像第一类写作者那样,用小情小调写高密的田野乡路,你觉得有出路吗?世界文学的巅峰会承认那样矫情的文字吗?
真情,包含着对复杂人性的承认。其实,我直到今年才真正意识到,《包法利夫人》是一篇乡村题材小说。包法利夫人是法国乡下女人,看了几本小说,参加了一次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于是就不安分了,她爱慕虚荣,背叛丈夫,最终因背负高额债务而自杀。福楼拜还原了现实中人性的多面性,让这样一个普通女人成了世界文学史上不可或缺的经典形象。
类似这样的人物,还有高加林。有一天我参加一个文学活动,有位著名评论家说:我们有知青文学,但农村青年到城里又回到乡下的文学形象,目前还没有。怎么没有呢?路遥的《人生》就塑造了这样一个农村青年。他抛弃乡下的恋人,离开家乡,奔赴城市,最终又是家乡在他最受屈辱的时刻收留了他。试想,高加林如果是一个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对刘巧珍不离不弃的高大全形象,他还有这么持久的文学魅力吗?
写作,要有勇气打开自己。因为能打开自己,我的老乡王蒙先生才会有《活动变人形》这样经久不衰的经典作品,铁凝才能写出《大浴女》这样的名作,曹雪芹才会把感天动地的辛酸泪写成世界文学史上无以替代的《红楼梦》。写家乡,更需要勇气,不但要打开自己,而且还要敢于打开家乡。像莫言看高密、贾平凹看丹凤县、陈忠实看白鹿原、萧红看呼兰河一样,看到家乡不可替代的美,看到精神血液中那条唯一的情感纽带,也要看到家乡承载的苦难,甚至是缺陷。唯有如此,才是真爱。
(王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