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对职称制度改革进行探索,先后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职称政策向基层倾斜的若干规定(试行)》《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初步构建起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针对广大人才对职称评审问题的强烈反映,在国家职称制度框架内,立足区情,大胆改革探索。一是修订评审条件。对全区现有的30个系列64个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修订,丰富和充实了体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价要素。二是完善评定标准。改变职称评审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突出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突出工作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三是增设特色专业。根据新疆优势资源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增加高职院校教师、司法鉴定、计划生育宣传、玉石雕刻和鉴赏、民族服装设计等5个具有地方特色的评审专业,并制定相应评审条件。四是拓宽职称空间。探索在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农牧区卫生等未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系列(专业)设置正高级职称,在部分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试点,进一步拓宽人才发展上升空间。五是突出实际需求。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调整完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政策。对民族医药、工艺美术等16个与外语应用不相关联的专业实行免考。减少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将计算机实际操作作为重点测试内容,突出实际运用能力。
针对职称评定方式单一、职称评定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坚持公平公正,从传统的专家评议转变为依托信息化系统量化评价。一是制定量化赋分办法。根据行业、专业特点,细化学识水平、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等具体评价指标,科学确定赋分标准。对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主要侧重其实践工作能力和工作量;对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高等院校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在坚持理论水平、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标准的同时,更加突出实际业绩和贡献。二是开发网上评审系统。自主开发了自治区职称评审业务信息系统,对高级职称实现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进一步提升了评审工作效率和综合评价水平。三是规范评审工作流程。建立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学科组)专家库,完善专家评委随机遴选制度。制定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对评审工作流程、评委专家职责分工等进行规范,全面推行评价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