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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16日 星期日

    健康新知·感冒药实名制

    不是麻烦而是规范

    《 光明日报 》( 2013年06月16日   06 版)

        去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且一次销售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的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但是,自“限麻令”下达以来,药店在售药过程中存在执行力度不够严格,公众也对这个新政策普遍表示不理解,觉得徒增麻烦。

     

        “美国早于2006年就开始严格限制销售含麻黄碱类的药品,目前美国有41个州有限售措施。”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会长白慧良指出,其实,感冒药实名制并不是麻烦而是规范,此举一方面确保了真正的患者能够得到规范用药;另一方面又杜绝了一些违法“制毒”分子非法购药。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震提醒公众,一说感冒药中的成分可以“制毒”,很多人就会对感冒药有所误解。实际上,作为感冒药的一种成分,伪麻黄碱本身是安全的,而且很多感冒药都会含有该成分,只要根据说明书剂量服用或遵医嘱,伪麻黄碱就会发挥缓解鼻塞、流涕这些感冒症状的功效。

     

        为规范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管理,提升药店店员“标准登记,规范用药”意识,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倡导,并授权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落实实施,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保健消费品支持的“标准登记,规范用药”药品零售行业倡导规范管理行动日前启动,将历时6个月在全国40个城市上万家药店陆续开展。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副秘书长佟靖表示,届时,组织机构将根据购买者身份证的登记数量和质量,评出模范个人和药店,并授牌认证该药店或优秀药师。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10月向社会公布。(郭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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