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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08日 星期日

    5年基本解决农村用电问题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08日 02版)

        本报重庆5月7日电(记者 何平、张国圣)水利部部长陈雷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将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规划5年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基本解决规划区内农村无电缺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水能资源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农村水电是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重要民生设施、民生工程。“十一五”期间我国开展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超额完成了400个县的规划任务,建成了432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累计解决9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这些电气化县人均年用电量由631千瓦时提高到1025千瓦时,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水电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广大贫困山区用电水平低、无电缺电问题依然存在,同时我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率只有46%,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在水能资源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区,继续建设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规划总投资435.2亿元,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515.6万千瓦,新增年发电量191.6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655.3万吨标准煤,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676.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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