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山
近读黄朴民先生《〈孙子兵法〉“廉洁,可辱也”所蕴含的哲学精髓》(《中华读书报》2025年9月10日第15版)一文,不禁疑惑丛生,故撰此文,以献疑请益。
“廉洁,可辱也”出自《孙子兵法·九变篇》之“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前三点很好理解。第一、第二点“必死”“必生”,犯了执着的大忌,非性情之正,所以成了导致危险的弱点。孔子也主张“勿必勿固”(《论语·子罕》),既提倡“敬身为大”(《礼记·哀公问》)而摒弃“必死”的偏执,又提倡“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而摒弃“必生”的偏执,综合起来,即应该“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论语·里仁》),以仁义作为行事准则,不必非得如何。第三点“忿速”即急躁易怒,同样未得性情之正,很容易产生危害,所以《孙子兵法·火攻篇》告诫“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孔子也认为“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是一个人应该破除的“惑”。
让人不解的是“五危”的后两点。《管子·牧民》不是讲“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吗?《孟子·离娄上》不是讲“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吗?“廉洁”“爱民”这样的“善”举,怎么会成为导致危险的弱点呢?
黄先生认为这体现了“杂于利害”的哲理,因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正反两种因素,最优秀的事物也肯定有它的短板和软肋。比如就廉洁而言,廉洁之人由于脸皮太薄、爱惜羽毛、在乎名声,对手便可以四处造谣,让他坐卧不安、心烦意乱从而做出错误决策,就能乘虚而入给他以致命打击。黄先生指出这是《孙子兵法》的“另类思维”“超常思维”,亦即其题目中所标示的“哲学精髓”:“将‘廉洁’‘爱民’列入将帅的‘五危’之中,看成‘颠覆性’错误和罪过,就从一个侧面,生动地体现了这种哲学思辨价值的永恒魅力。”
我们可以看一个比孙子略早的历史案例,就能更好地理解黄先生的释读。晋献公的太子申生道德感十足,恰恰成了被人陷害的弱点。他的对手骊姬与艺人优施私通合谋,优施就告诉骊姬:“知辱可辱,可辱迁重;若不知辱,亦必不知固秉常矣。”(《国语·晋语一》)意即正是因为太子申生懂得羞耻,才应该羞辱他,受到羞辱他就会稳不住;而一个不知羞耻的人,本来就没有“秉常”,怎样都可以,就拿他没办法。孙子讲的“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也是同样的意思,即把他人的善当作他人的软肋加以利用,从而取得胜利;反过来说,我们也就需要时时提防自己的善成为对方可以利用的软肋。
这是一种处事经验的总结,其道理类似于俗语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它显示的是一个人可以坏到何种程度,一个社会可以糟糕到何种程度。在这样的博弈环境中,“善”是应该被利用、被欺辱的,因此行善需要行善者自己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为了博弈的成功,利用和欺侮“善”竟然成了可以光明正大谈论的博弈手段,这无疑使得行“善”的成本大大增加,行“善”的底气被摧残殆尽。这种摧残善的底气的行为,无非就是“成功学”或“厚黑学”,但不知为何被黄先生认作“哲学精髓”。
杜牧在注解“廉洁,可辱也”一句时,也举了一个具体案例,即诸葛亮给司马懿送女装,以侮辱的方式刺激司马懿贸然出战。(《十一家注孙子·卷中·九变篇》)很显然,杜牧的举例牛头不对马嘴。司马懿禁不住羞辱而自乱阵脚,与“廉洁”无关,而与他“忿速”的性格缺点有关,所以诸葛亮送女装侮之,其计与“忿速,可侮也”相合,而与“廉洁,可辱也”没有任何内在关联。不过,我们从杜牧的错误举例中可以发现,“廉洁”品德和“忿速”性格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可侮也好,可辱也罢,都只是“忿速”性格的缺点,而不是“廉洁”品德的缺点。但孙子这句话以及后来的各种阐释,都将品德与性格混为一谈,从而貌似辩证地推论出“廉洁”品德的反面是可能会遭到别人的利用和欺侮。其实,“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都只能说明对手的坏,而不能说明“廉洁”“爱民”本身存在什么问题。
“廉洁”“爱民”本身确实可能会辩证地发展到消极状态。“廉洁”本身的消极状态在于“水至清则无鱼”,即廉洁正直到了完全不近人情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为人之根基,而与社会人群绝缘了。人情是一切品德的根本,所以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论语·子路》),并认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直”。因为其他一切人际关系都属于后天的、历史的建构,具有不稳定性,只有亲子之情是先天的、命定的,如果由于父子间的检举质证而动摇、斩断了人际间这唯一可靠的连接纽带,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信任的呢? 如此,每个人就真成了一座孤岛了。“廉洁”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过于极端的“廉洁”会造成“水至清而无鱼”的被动局面。
“爱民”本身的消极面则在于“偏爱”或“溺爱”。《礼记·大学》云:“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 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人们因为对孩子的偏爱,就看不到孩子身上的缺点,容易不顾一切地“护犊子”。这是就亲子之情而言,扩展到“爱民”上来,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尚书·大禹谟》伯益指出“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即绝不能为了得到“爱民”的名声就纵容百姓为所欲为。在“爱民”作为主流治道传统的古代,这样的观点显得异常珍贵。
由此可见,孙子这句话及其释读出现了两种错位。一是品德与性格的含混,从而把性格导致的问题错算到品德的账上。二是品德本身与对手的含混,把对手的坏错认作品德的缺陷,而实际上,品德本身的辩证发展完全是另一回事。
苏格拉底说哲学是爱智慧(love of wisdom),成中英提出中国哲学或儒家哲学与此相反,是爱的智慧(wisdom of love)。(参见陈来《仁学本体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11页)此间分际,在于如何对待“仁”“知”二者的关系。爱智慧(love of wisdom)是以“知”为根本,爱的智慧(wisdom of love)则是以“仁”为根本。这两种关于哲学的判定,孰优孰劣,孰高孰低,一时难以说清,但我们应该达成共识的是:“仁”“知”二者的终极目标都在于生命的安定,所以孔子说“仁者不忧,知者不惑”(《论语·子罕》)。哲学是关于生命的学问,而不是关于成功的学问。“廉洁”“爱民”之善,来源于己心对天下万民之生命的尊重,展现了一个普通生命可以达到何种高迈绝伦的精神境界——这才是真正的“精髓”。而像孙子那样,将善当作软肋,摧残善的底气,算计出“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的智谋——这不过是“精致”罢了,怎么会是“精髓”。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