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十分推崇以子产、晏子为代表的思想家。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强调内外约束、节制审美的理论,很可能就是受到了子产、晏子等人的影响。这种推崇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左传》塑造了子产与晏子的形象,所以,子产以“仁”为主要特点,常常用节制有度的审美行为体现着“礼”的精神,表达着“保民”与“修身”的愿望;晏子的节制存富之语,也与“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的理论高度相似。
孔子自身的审美活动,始终围绕“克己复礼为仁”的“节制”原则展开,“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麻为布、纯为丝。周人以麻冕为礼,但孔子并未选择继承前制,因为比起形式,“仁”所催生的“俭德”更接近礼之“义”(精神)。缁布冠细密难成,不如丝冕节省,孔子灵活变通“礼仪”,具备合理性。“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孔子并不支持极奢极俭的生活(极奢极俭都有过分而失礼的倾向),但对节俭的德行大体持赞成的态度,这是因为“俭”比“奢”更接近节制的平衡。
孔子不仅倡导“俭德”,强调道德对美的关键作用,还提出君子“五美”即“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其评判标准恰当,契合“中庸”不偏不倚的原则。“中庸”引入礼乐活动,使得社会秩序分明、氛围融洽,便导向了“中和”的审美境界。
所谓“中和”,主要以“中”为尺度,以“和”为理想价值。“礼乐之和”早在西周就已经出现。周太史史伯有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此处区分了“和”与“同”:“和”是有秩序的协调,达成了“礼辨异”与“乐统同”的平衡;“同”则是无差别的叠加,难以显示出审美的趣味。所以,“礼乐之和”是更高明的境界。
《左传·鲁哀公十一年》记载孔子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这里将“度礼中行”与“厚施行”“薄赋敛”结合,体现节制轻财、重礼保民的精神。孔子节制行为、中行合度的最终目的是达成“和”的理想:“礼之用,和为贵。”“和”与“礼”互为体用、中正适度的秩序以及对和谐境界的追求统一,都是孔子“中和”的价值体现,阐明了圣人所追求的是一种社会和谐之美。
孔子试图对艺术进行“中”的规范,提倡通过美育达到社会和谐的终极之美。所以“中和”作为审美标准,常常被反映于“节情适度”“尽善尽美”“文质中道(彬彬)”等诸多美学命题或审美评价之中。孔子将作为道德内容的“善”与外在形式的“美”结合,强调美善合一、美善平衡,为中国美学的提升作出了重要的尝试,是对“中和”审美的发展。
“美”与“善”的“中和”,引申到人格领域即“文质中道(彬彬)”。孔子以射喻道,其道为中为正。“文犹质,质犹文”,君子修饰文采又言辞雅洁,品行端正且道德高尚,合中合礼、达到“彬彬”的适度与平衡,具有温柔敦厚的特质。孔子以圣人为理想,强调“君子”,将人格纳入审美领域。《左传》中记录众多孔子的评语,比如“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赐不幸言而中,是使赐多言者也”,“君子不犯非礼,小人不犯不祥”,“能补过者,君子也”等,均体现了“文质中道(彬彬)”的人格审美倾向。
(《中原文化研究》2025年第6期 郭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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