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发表论文作为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曾被认为是保障研究生质量的重要举措。这无形之中就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控制机制从学位论文转换到了论文发表环节。破除研究生教育“唯论文”的同时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控,则被认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控制机制向学位论文的回归。
其实,发表学术论文和普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对于大部分研究生来说,独立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可望而不可即,他们只能在与导师、其他教师或师兄、师姐的合作中完成高质量学术论文。从一定程度上说,越是高质量学术论文,作为合作者的研究生的贡献反而越小。
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要求,跟学位论文质量之间也没有必然联系。在不少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和科研管理者看来,设置硬指标是要求导师和研究生形成一个学术共同体,进而实现发表“小论文”和学位“大论文”相互促进的目标。但是,发表学术论文和完成学位论文通常是两件独立的工作。
学位申请环节取消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或许并不能彻底改变研究生教育评价“唯论文”的现状。在学位授予环节取消了发表论文的“硬规定”固然可喜,但是学术论文仍然是研究生评奖评优、博士生申请和学术求职过程中的“硬通货”。只是在学位授予环节取消发表论文并不足以撼动研究生教育评价“唯论文”的旧习,还需要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进行更为系统的设计和推进。
此外,不能因为打破研究生教育评价“唯论文”而否定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必要性。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始终都是一件值得鼓励的学术输出行为。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要破除“唯论文”所带来的各种学术行为和学术关系异化,而并非发表论文本身。
(《中国科学报》12.7 张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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