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一起生活很长时间的夫妻在外貌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并把这种现象称为“夫妻相”。从外部因素看,“夫妻相”是由共同的生活习惯、饮食结构、共同家庭氛围下同样的面部肌肉活动等形成的,而从心理学的角度,也能找到合理解释。
现代心理学研究证明,人类除了对自己认同的心理因素,还有与生俱来的“配偶辨识机制”,本能地寻找与自己相似的其他个体做配偶。这就导致许多人找到的配偶与其本人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人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人们内心有“两人是夫妻”的预设,会将一对夫妇视为共同体来观察,“先入为主”地找到许多相似的地方,忽略不同之处。实际上,异性间容貌相似并不是夫妻间的“专利”。同一人种、同一地域的人,外形相似的概率很高。
需要强调的是,人类的择偶行为是非常复杂的,会受到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夫妻相”并不是美满婚姻的基础,真正的“夫妻相”是性格的相容、三观的一致。
(《中国家庭报》5.6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