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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你卖出的银行卡被人用来洗钱了

    《 文摘报 》( 2021年04月29日   02 版)

        快毕业时,小邹在网上找到一份在银行“充场”的兼职,一次500元,要求只有一条,“带身份证来就行”。根据事先约定,小邹在一家银行外的小公园里跟兼职的组织者接头。对方告诉他,这次“充场”是帮业务员完成办卡业绩,要去银行柜台办一张银行卡,还要开通网上银行。

        卡办好了,组织者又提出让小邹把银行卡和网银U盾交给他,说是后续验证,还要告知密码。对方信誓旦旦地保证,这卡只用于工资流水转账,用完自动注销,保证过几天就会把银行卡还给他,还预支了500元报酬。这件事很快被小邹淡忘,直到去年底他准备办理贷款时被银行告知“涉嫌洗钱”,无法获得贷款。他再联系组织者,发现电话早已无人接听。

        收卡马仔收购银行卡的不法分子,在业内被称为“卡农”。在有900多位成员的“上海充场兼职”QQ群里,有人不时发布“招募银行充场”信息。对卡农“小鬼”而言,这个群就是他的“鱼塘”。收卡究竟怎么操作?记者联系上“小鬼”并添加了他的微信。“小鬼”直接给记者发语音:“我是帮博彩平台走账的,你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和U盾,让我们走个账,只用几个小时,给你4000元。”所谓走账,其实就是洗钱。“我们平台每天资金流水几百万,大老板当然不会用自己的账户去接收这些钱。所以我们要买卡,把大额资金分拆成很多笔,多转几次就不会被发现。”

        卡祸危害近年来处于多发高发态势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这两个关键要素,手机卡和银行卡是必需的载体。“小鬼”从事的收贩卡活动,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不可或缺的支持产业。虽然手机卡、银行卡都要求实名制办理,但使用过程中“实名不实人”情况普遍,因此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从法律后果来看,买卖行为均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直接与诈骗团伙勾连的,按诈骗共犯依法处理。

        (上观新闻 4.22 邬林桦 刘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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