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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高校教师薪酬不能过于依赖创收能力

    《 文摘报 》( 2021年04月29日   06 版)

        日前,一张2017年分享出来的复旦大学教授工资单又上了热搜,税前1.5万多元的月工资让人吃惊。大学教师是一份学术职业,主要从事知识传承和创新的工作。大学理应为学者们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经济保障和学术自由。通过一张工资单,人们突然发现我国顶尖名校的收入水平跟社会上很多一线职业差不多,并没有展现出学术职业本身应该有的体面。

        总体来说,大学教师收入包括国家工资、地方附加津贴、高校岗位津贴、二级单位分配、课题组科研酬金、科研奖励、教师个人其他收入等若干不同方面。其中,国家工资和地方附加津贴相对比较固定,占大学教师收入比重也比较低。最终真正决定大学教师收入差别的是二级单位分配、课题组科研酬金、科研奖励和教师个人其他收入。

        在这样的高校收入分配体系下,高校二级单位财力、课题组资源吸纳能力、教师科研产出、教师个人服务社会能力等因素就会成为左右高校教师收入的多重重要变量。而二级单位财力、课题组资源吸纳能力和教师个人能力等都会因所处学科专业和各种资源禀赋而产生巨大差异,背后的公平问题始终饱受争议。

        现有的高校收入分配机制过于依赖基层学术单位和大学教师个人的创收能力,这不利于引导和鼓励大学教师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等知识传承与创新的核心学术事务上,也不利于在不同学科和专业“老人”与“新人”之间创造一种更加公平的学术环境,在吸纳国际顶尖学术人才流入方面仍然存在诸多挑战。

        国家、地方和高校应当共同致力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建立更加符合新时代特征的高校收入分配体系。终有一天,我国大学学术职业会符合人们的想象和期待,享有体面,享有自由。

        (《中国科学报》4.20 张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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