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河北厨友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香油、芝麻酱等产品存在掺假行为。市场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厨友牌香油仅为18元/斤,远低于25元/斤的市场价格。粗略统计,该公司的年销售额超过800万元。
2019年4月,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河北厨友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经营8批次的芝麻香油、芝麻酱秘密取样,检验发现,多批次芝麻香油的脂肪酸组成成分不合格,芝麻酱中检出花生成分,且黄曲霉素超标。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涉案公司从邢台本地一经营芝麻的个体户李远友手中购买“红油”和“香油精”,勾兑后冒充纯芝麻油销售。“红油”的油体颜色与纯芝麻香油的颜色几乎完全一样,配料标注“玉米和大豆调和油”。这种“红油”在邢台销售群体全部是香油生产企业及香油坊,“假香油”成本约5500元/吨,而纯芝麻油的成本约为30000元/吨。
《芝麻油(GB/T8233)》标准中规定“芝麻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然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却陷入了困顿。因生产工艺和商业机密需要,目前香精的配料仅标注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辅料,而不标注其化学组成成分。“假香油”中“香油精”的添加比例极少,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无法找到一种行之有效的检测手段来区分鉴别混合油中的成分。执法人员为此查阅大量文献,最终获知制造“假香油”的“加料名单”,确认了“香油精”添加的关键成分: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乙基麦芽酚。
执法人员专门从市场采购了国内品牌公司生产的香油作为对照样本进行比对,会同实验室人员专门采购芝麻原料和压榨设备,自制纯芝麻香油进行测试,最终排除了部分项目的干扰,将“香油精”的主检成分锁定为乙基香兰素和乙基麦芽酚两种只能人工合成的香料成分。执法人员提取100余批次涉案样品,全部送往国内某顶级实验室检验,结果令人触目惊心:涉案样品不合格率高达96%。至此,这一突破为案件定性提供了关键依据,也揭开了部分不良企业在香油行业中制假的潜规则。
(《新华每日电讯》4.21 赵文君 王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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