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3-16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11月3日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7441号
晏行亮、李伦兵:
本院受理原告陈艳诉被告晏行亮、第三人李伦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财产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少锋:
本院受理原告袁全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冀0481民初871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志强:
本院受理李寿虎诉朱志强、孙淑玲、朱红、朱阁瑶,第三人段凤云、林凯、卢颖、段福生、段凤燕、卢伟、段凤梅、抚松县林业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抚松县综治中心(松江河镇中医院对面)二楼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荆门市掇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悦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风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掇劳人仲案字(2026)45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荆门市掇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荆门市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一楼E108仲裁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2026年10月30日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坚坚:
本院受理原告沈凤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多次与你联系,无法取得联系(到你住处寻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辽0115民初711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为自2022年起你从原告处陆续借款92000元,现要求偿还剩余借款92000元,我院定于2026年12月23日9点在本院满都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上述期间包含举证期、答辩期)。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倡显:
本院受理原告孟佳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多次与你联系,无法取得联系(到你住处寻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辽0115民初82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为2026年1月15日向原告借款10万元,2026年2月16日偿还3万元。余款未还。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7万元。我院定于2026年12月29日9点在本院满都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上述期间包含举证期、答辩期)。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323民初3510号之一
杨荣芹: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23民初3510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判决:一、被告杨荣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借款本金58505.52元及利息、复利、罚息(截至2025年12月15日利息为4833.91元,2025年12月15日之后的利息、复利、罚息以尚欠贷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至贷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杨荣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支付律师费1000元。案件受理费1408元,由被告杨荣芹负担;公告费(具体以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由被告杨荣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鄂0117破13号
本院根据武汉市青山区先兴补胎店的申请,于2026年9月24日裁定受理武汉欣裕鑫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0月19日指定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欣裕鑫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章杰为管理人负责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武汉欣裕鑫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1月20日前,向武汉欣裕鑫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688号恒隆广场办公楼1505-1512室;邮编:430030;联系人及电话:刘晗,1736330264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武汉欣裕鑫物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有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尽快向管理人移交,接受询问、配合清算工作。武汉欣裕鑫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11685、11686号
胡斌、惠祥斌:
本院受理原告汪自平、李金德、李金然诉被告胡斌、惠祥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钱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与被告钱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与被告孙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荣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与被告孙荣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831民初1286号
张晓瑛:
本院受理的原告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晓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子洲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敬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诉被告陈敬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2864号民事判决书,你方可自本公告登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陆定鸿: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21949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施颖、潘业阳、潘丢保、潘浩然、潘浩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们及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2059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282民初12950号
周祎枫: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与周祎枫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8244号
鲍银龙:
本院受理原告欧承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23日下午2时0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447号
芮鹏真:
本院受理原告薛燕花与被告芮鹏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7543号
蒋丽萍:
本院受理原告薛玉成诉被告蒋丽萍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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