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10月16日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475号
江苏森坤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冯志雷:
本院受理原告罗胜诉你们、第三人江苏天恒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84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10863号
侍亮、吴培:
本院受理原告徐州鸿隽隆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379号
龚盛:
本院受理原告孙金冲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63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5日9:0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375号
陆双健:
本院受理原告昇泓鑫荣六号企业管理(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63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5日9:2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650号
张文海、陈华芬:
本院受理原告杨北余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66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5日14:0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705号
唐绘:
本院受理原告王铭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670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5日14:2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索委委:
本院受理原告睢宁县庆安镇王胜农资门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324民初9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084号
姜克华: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皓婉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诉被告姜克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508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999号
李沈浩:
本院受理原告刘仕兵诉被告李沈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599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002号
李沈浩:
本院受理原告马昌全诉被告李沈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6002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726号
吴文娟: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谢凡木业商行诉被告吴文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27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倪汉扣、徐智刚、常州市桑红小南国餐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金素平诉你们超龄劳动者劳务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58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9530号
邓伟:
本院受理原告蒋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143号
中昇辽鹏贸易(镇江)有限公司、常州添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展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淑荣、温州柯尼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连银河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魏艳、阜阳兴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
本院受理原告盐城聿满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昇辽鹏贸易(镇江)有限公司、常州添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展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淑荣、温州柯尼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连银河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魏艳、阜阳兴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807号
汤卫明、谢申勇、第三人常州致博磁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余姚市奋发磁业有限公司、余姚市龙威磁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汤卫明、谢申勇、第三人常州致博磁业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02民初6548号
赵守亮:
本院受理原告崔卫红与被告赵守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判组织人员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02民初6450号
卜凡平、徐州玖典家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瑞与被告鼓楼区佰易居建材店(个体工商户)、卜凡平,徐州玖典家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判组织人员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二波:
本院受理原告张宪留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二波:
本院受理原告罗凤好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冯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
涟人社察询字〔2026〕第223号
江苏实上建设有限公司:
因赵登先投诉你单位承建的涟水县亿泰隆商城收尾工程水电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你单位承建的该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请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的人收到本调查询问书后5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
1.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该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4.该工程项目农民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签订材料;
5.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协议及工资专户发放流水(需银行盖章);
6.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考勤资料。
注: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处理。
电话:0517-82380713,联系人:顾炜、金鼎,地址:涟水县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四楼402室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昌美:
本院受理原告马树银诉被告许昌美、曾小兵、重庆市好迪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立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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