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完善的法治,护佑亿万人平安出行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系统性“大修”




【记者观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良好的交通秩序,事关14亿多人的平安出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血脉畅通,也是一个社会法治建设、文明程度最直观的注脚。日前,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部已施行22年的法律在本次系统性“大修”中,如何奔着群众日常出行的常见问题去改?如何迎着时代发展提出的新需求来修?
一部与日常生活接触最频繁的法律
据统计,截至2025年年末,我国公路里程557.89万公里。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有5.67亿人、机动车保有量有4.76亿辆。此外,还有数以亿计的非机动车、助力车、机动轮椅车。有网友说,“只要是出行,几乎都能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产生联系”。
日复一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护佑着亿万群众的每一次出行、每一次抵达。现行法实施以来,我国道路交通网络规模不断扩大,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均跃居世界第一,交通事故指数却并没有随之增长,2025年首次实现自1990年有统计记录以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零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明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水平,不仅关系着道路交通安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在我国,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龙头,包含一系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技术标准与工作规范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体系日臻完善。“红灯停、绿灯行”是多少人孩提时代的启蒙童谣;“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人人皆知的熟语……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骁骏眼中,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与社会公众日常生活接触最频繁的法律。该法自施行以来的历次修改,都对社会期待和群众关切作出积极回应。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订草案一如既往,对诸如竞速“飙车”、接打电话刷手机的“盲驾”、占道运动健身的“暴走团”、猝不及防的“开门杀”、长久占道的“僵尸车”等诸多现实问题一一“亮剑”,提出多项针对性措施,赢得多方好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巍表示,这样的修改,对维护正常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便捷安全有序出行需要、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他建议,在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方面的问题,以便增强法律的可适用性和处罚的可操作性,更好回应人民群众需求。
为电动自行车限速“松绑”
“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时,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拟从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此次修法中,这处修改一经报道便迅速引发社会热议。
广泛关注的背后,是亿万人民群众的烟火日常。小小电动车,既是买菜、接娃、上班的通勤神器,又是跑外卖、送快递、接零活的干活“搭子”。根据有关数据测算,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4亿辆左右。
记者了解到,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时速最高15公里的限制规定,已被诟病多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方向也表示,现行法定限速偏低,致使大量骑行人员客观上处于超速状态。严格执法则会造成打击面过大,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律约束效力。
与此同时,不被多数人认可的限速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还助长了非法改装、肆意超速的现象,使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及事故率居高不下。范骁骏坦言,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的规定过于原则,各地自行制定的政策不一,治理在“一放就乱、一限就怨”之间摇摆。
对于此次最高限速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骆源表示,提速“虽考虑了现实需求,但从日常观察看,适应性、操作性依然不足”。基于现实中电动自行车时速大多超过20公里的现状,新规可能依旧会面临执法难度大、执法成本高等问题。
为此,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立足现实需求,与2025年9月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最高设计车速相衔接,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调整至25公里,这样既便于群众自觉遵守,也利于一线执法统一尺度、减少执法困境。
马路上浩浩荡荡的“电动车大军”中,相当一部分是“驮着三餐烟火、驮着一串不断倒计时的订单”的外卖骑手。因为配送时效等要求,他们“把秒钟和分针铺在路上”,交通事故发生率远高于自用电动自行车。
为限速“松绑”、向妨碍安全驾驶说“不”的同时,草案还专门针对外卖员、快递员的行业痛点,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考虑行驶限速要求、路况、天气等因素,建立完善订单分配、时间预估、路线规划等算法规则,不得利用算法等强迫、纵容、默许从业人员违法通行。但草案公开后,有不少外卖骑手表示,如果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规定速度送餐,“一单的配送时间可能会增加一倍,每天收入难以保障”。
在分组审议时,不少与会人员提出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强制性保险,以及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外卖用车进行准入限制等意见建议。伴随着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何在安全与便捷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备受期待。
为自动驾驶定规矩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有100多款新车、数百款衍生迭代车型集中上市,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乘用车渗透率达到70.5%。此外,我国L3级上路试点范围也已扩展至北京、上海、广州等六个城市,数家车企向公众开放试乘。
面对汹涌而来的自动驾驶浪潮,修订草案充分发挥“时之准绳”作用,设置“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规定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则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胡晓犁对此表示,这是在国家立法层面规范自动驾驶产业的一次重大突破,将对产业行稳致远发挥重要作用。
分组审议时,多位与会人员认为,这些规定回应了自动驾驶技术从封闭测试向开放道路推进的现实需求,有利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由传统“以驾驶人为核心的安全治理模式”向“人—车—系统协同安全保障”转变,完善自动驾驶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基础。
同时,修订草案还强化企业责任,要求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确保自动驾驶汽车道路行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以遏制那些滥用“智能驾驶”“全程零接管”话术,把“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的“文字游戏”。
在搭建自动驾驶汽车定义、准入标准、责任划分、信息安全等方面制度框架的同时,草案将违章处理的具体办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授权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蒋卓庆表示,从当前产业发展态势和治理现状来看,自动驾驶技术迭代更新速度快。各地产业基础、道路配套条件以及自动驾驶试点推进力度差异较大,全国“一刀切”的细化标准确实难以适应区域发展实际。
对此,胡晓犁也表示,对于自动驾驶产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实践中还缺乏共识、看不准的内容,可留待实践探索,待成熟后再上升为法律规定,确保法律与时俱进,切实发挥对自动驾驶行业发展的规范和推动作用。
(本报记者 刘华东)
【声 音】
由于与机动车违法成本不同,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成为造成交通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机动车闯红灯,大概率被拍,扣分罚款;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只要没被“逮”着,就啥事没有,助长了部分骑车人的肆无忌惮。我驾驶机动车右转时,都特别注意那些候灯候到路中央的非机动车,等他们走得差不多了才敢右转。同一个路口,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是前提,但让行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不少人也有意见。真心希望对越线、抢灯这样的小微违法行为,执法能严格起来。
——北京网约车司机冯先生
我看到新闻说,草案要让平台考虑限速要求、路况、天气等因素,建立完善订单分配、时间预估、路线规划等规则,还要求不得强迫、纵容、默许违法通行。对我们骑手来说,这当然是好事。但全国一千多万名外卖员,像我们这样的“众包骑手”占多数,谁都知道骑车超速、闯红灯危险,但这样做还不是为了多跑单多赚点钱嘛。希望法律在改善平台规则时,也能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别让外卖员出行更规矩了,收入反而大幅减少,很多人指着这个养家呢。
——山东潍坊外卖骑手小徐
路上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多了,用起来更方便了,可乱停乱放问题也得重视起来。有的车站、地铁站周围,无序停满自行车、电动车,影响正常行人不说,还把盲道占了、把无障碍通道给堵了。这对普通人来说无非也就绕一下,可对盲人、腿脚不好的老年人来说,麻烦就大了。道路交通安全,不能光管路上行驶的车,怎么停放同样很重要,这方面科学规划也得跟上。
——云南昆明市民徐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