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做学问的】
半生问学,五味杂陈。未知茫茫,须得心有南针。
我上大学前没出过豫南农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生活条件依然不高。黄发垂髫,都要参加劳动。我并不机敏,但翻地晒土、播种插秧、浇水施肥、松土除草、喷药捉虫、剪枝掰叉、收割捆垛、打谷扬场、饲养放牧,这些农活基本上都会。那时候,在农村没有什么书读,父母也反对读“闲书”,小学时我常偷偷躲在牛棚读《西游记》《水浒传》《杨家将》等演义小说,文中那朴素的正义感和保家卫国的情怀,在心中潜滋暗长。
乡村生活让我深切地明白了一个道理:世间有两件事是顶顶重要的,一是生产,二是分配。没有生产就没有劳动成果,分配不公就会破坏正义。特别是,黄河之南、长江之北,天下之中、兼及南北的地理气候,使我从小就既为鱼米之鲜而欣喜,也为黍麦之醇而迷醉,少了“门户之见”,乐于接新纳奇。
十年大学和研究生生涯,是一段单纯而快乐的时光。研究生阶段两位导师严厉而又极慈祥,敏锐而又极敦厚,共同的要求是,“必须多读书”。那个时候,我和法学界很多人一样,都认为到“西天”取了法治、宪制(政)、权力分立的“真经”,就能实现天下大同、人间太平了。我硕士和博士研究的都是西方法哲学,对分析实证法学下了些功夫,深受那种做学问如外科手术般敏锐和精细的影响。这种方法,我后来概括为“心中有问题,眼中有刀子”,作为一条心得与我自己带的博士生、研究生交流。
随着研究的深入,“西法”之于中国的不足与不适,愈发凸显。虽然会共享某些法治与治理的共性规律,但认为“西天取经”就能“以西化中”,实现天下康乐、海晏河清,是不现实的。博士毕业,刚刚开始研究生涯,我就朦朦胧胧有了要冲破法学“西经”的冲动。法学研究,固然需要青灯古卷、寻章摘句,但更是实践之学、经世之学。能不能和文明传承、历史实践以及今天这个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之间有真实的联结,是知识分子根本性的大哉问。不能是读几本书,特别是读几本西方的书,就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理,甚至掌握了真理。所以,在三十多岁时,我花了很多精力去梳理近世以来法学研究的学术史,呼吁法学研究的“思想解放”,提出要“建立与真实世界的真实联结”,探索“法治建设的成败之道”,试图将“要法治”的理念论转化为“如何实现法治”的实践论,倡导“探寻依宪治国的中国理论”,“在历史中发现中国宪法的未来”,由此奠定了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注实践、尊重规律的学术底色。
更幸运的是,作为生于二十世纪中后期的中国学者,我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数字社会的“三期叠加”。宏阔的大变革,带来了学术的大机遇。这样一个时空交织的大变革时代,要求对历史、哲学的认真思索,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广泛关注,以及对中外理论和实践的充分比较,才可能有对法律理论的深刻洞察。所以,学术生涯的第二个十年开启后,我致力于数字治理、数字法治的研究,提出中国法学必须抓住数字革命的机遇,并致力于网络安全、内容治理、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以及算法治理的研究,探索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对法治的影响。数字革命推动构建新型数字社会,形成新的数字文明,也一定会促进新型数字法治。这需要我们有穿透历史的眼光,创发新的思想体系和理论体系。
名山事业,其实孤单寂寞冷,最需要心热。“冷板凳”不能是对世界冷眼旁观。尤其是法学,不能只搭建空中楼阁,著述只为“稻粱谋”,必须建构起与现实产生深厚联系的理论体系,明辨是非,守护公正。而且,时代变革对社会科学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问题的集成度、复杂度和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对复合型、战略型、创新型、引领型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法学家要努力做到理论和实际相贯通、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内和国际相贯通、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贯通、个人研究与团队协作相贯通,以报效国家、服务人民为自觉追求,以全球眼光进行学术战略布局,以前瞻视野关注人类未来,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支振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