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此言深刻揭示了孝道的深远意义,指出行孝之道无高低贵贱之分,彰显了孝道的宏大与崇高。“孝之大”不仅是对孝道内涵的深刻总结,更是对孝道至高伦理境界的概说。孝道在传统伦理社会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现代文明建设和社会伦理重构中仍然至关重要。坚持守正创新,做到古为今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是现代文明建设的基本遵循,也是孝道伦理重构的可能路向。对“孝之大”的追问,是孝道伦理重构的基础和前提。
孝道之大,其义精深。“孝之大”是孝道伦理思想体系的精湛智慧,历代圣贤多有阐发。兹举其要,以明其大义。
第一,“尊亲”是“孝之大”。“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此言明示,孝道的最高境界在于“尊亲”,即子女对父母的尊敬是最高的孝道体现。其次是“弗辱”,即不做有损父母名誉和尊严的事情。再其次是“能养”,即通过物质上的供养满足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孟子·万章上》中的“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同样强调孝子的最高表现莫过于尊亲。此外,“大孝尊亲”还体现为子女对父母的终身敬慕之情。“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孟子·万章上》)这意味着对父母的敬慕之情应当贯穿子女的一生,将尊亲推向了一种持续的、终生的精神追求。
第二,“立身”是“孝之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孝道的起点在于事亲,终点在于立身,如果行孝道不能扬名荣亲,则不能称之为立身也,因此立身为“孝之大”也。《史记·太史公自序》中“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也”,也阐明立身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个人的德行和成就使父母得到荣光。湛若水在《泉翁大全集》中说,“强勉进德修业,立身行道,显扬父母,乃孝之大者。备尽为子之道,未有不能孚乎亲,为己为亲,只是一事。”个人通过进德修业、立身行道,从而为父母赢得尊敬,是为子之道的大事。
第三,“续”是“孝之大”。“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孝经·圣治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生之,“续”是为大。这里的“续”,不仅指生育子女、延续血脉,更包含了传承家族荣耀和责任的期望。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舜不拘繁文缛节未告知父母即娶妻,或因为“舜告焉则不得娶,而终于无后矣。告者,礼也;不告者,权也。”〔《儒藏(精华编)·一一三·四书纂疏·孟子卷第七》〕。朱熹在《孟子集注》中说:“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绝先祖祀”不仅终结了家族的血脉,也断绝了礼法秩序的传承,被视为最大的不孝。在此,“绝祀”与“绝嗣”被视为同等严重的不孝行为。这都反向说明了“续”的重要性,印证了“续”乃“孝之大”。
第四,“不匮”是“孝之大”。“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思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礼记·祭义》)子女不顾自身疲劳竭力奉养父母,是“小孝”。“中孝”注重仁义、安守道义。而“大孝”是指给予父母充足的物质支持和持续的精神慰藉,彰显孝道精神的持久和无尽。《孝经·圣治章》中“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意指没有比孝道更大的圣人之德,将孝道提升到无以复加的地位,体现了孝道的高尚与无尽。“孝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运天而有常,五土分地而为义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天有常明,地有常利,言人法则天地,亦以孝为常行也。”〔《儒藏(精华编)·九六·孝经注疏》〕孝道作为人类社会的常德常行,像天有恒常的日月运行,地有恒久的五行运转一样,具有恒常性。至如此,孝道精神在人伦日用中存续不匮。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孝之大”的多维层面:“尊亲”体现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和崇慕;“立身”彰显立身修业扬名父母的重大意义;“续”强调生命的延续和伦理秩序的传承;“不匮”揭示孝道精神的持久和无尽。这些层面共同构成了“孝之大”的主要意涵,使孝道成为社会伦理道德精神的重要标识。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时代需求中,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孝之大”的伦理价值,需要将其与现代伦理文明相结合,对其现代意义进行探讨。
第一,倡导尊亲敬老,增进家庭和谐与代际融洽。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和关爱始终是孝道的基本要求。尊亲超越了物质层面的供养,触及情感交流和心灵支持的深层意涵,是子女对父母最深沉的情感表达,也是对孝道的情感价值的认同。在多元价值观并存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尊敬和平等的理解各有不同,这使得二者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张力。尊亲应当基于相互尊重和理解,而非单向的顺从。同时,子女不应过度强调平等,从而削弱对父母的尊敬。二者的平衡有助于促进亲子间的情感交流,增强家庭的凝聚力和稳定性。不仅在家庭内部,孝道的影响还应扩展到社会层面。在社会层面,孝道体现为对年长者的尊重和帮助,推广尊亲敬老的价值观有助于提升社会成员间的相互尊重和关爱,减少代际矛盾与冲突,从而促进代际和谐。
第二,提倡修业立身,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修业立身是孝道在个人成长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体现。修业意味着通过教育和持续学习,提升个人的知识和技能,使其在专业领域中取得成就,从而更好地实现对父母的物质支持和精神关怀。立身侧重于个人道德和品行的塑造,通过遵守高尚的道德标准并在行为中践行这些标准,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并将个人的道德修养转化为具体的社会贡献,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上彰显孝道的价值。在现代社会,修业立身不仅是个体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践行公民社会责任的体现。它要求个体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履行公民责任,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通过修业立身,个体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还能为社会注入积极的道德能量,从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践孝道精神。
第三,深化生命延续的内涵,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命延续不仅仅关乎血脉的承继,更涉及对家庭荣耀和责任的传承,以及文化和精神的延续。孝道在人口责任和社会文化传承方面承担重要角色。一方面,生育后代关涉个体家庭责任,更与社会的人口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深度相关。虽然现代生育观念有所变化,但生育后代仍然是维持人口结构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强化孝道的人口责任是时代之需。另一方面,“续”更重要的是社会文化和精神的传承。孝道作为一种深植于家庭生活中的伦理规范,长辈通过言传身教,将丰富的生活经验、传统习俗、道德规范和文化价值观传递给下一代,成为一种有效的文化传承机制,使得社会文化和精神得以延续和发展。孝道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使其不仅成为家庭美德的核心,也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第四,弘扬孝道精神,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孝道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伦理体系的基石。孝道的终极追求是至善的道德境界,这一境界需要在日常道德实践中逐步达到完美和高尚的状态。在新时代背景下,孝道的至善实践融汇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社会生活中要尊老爱幼,普遍尊重和照顾老年人和儿童;在邻里关系上要亲仁善邻,以友善和谦让为原则,营造和谐的邻里环境;在社会交往中要讲信修睦,带动社会的诚信风气。通过这些日常生活实践,孝道精神得以具体生动地延展,为构建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综上,通过对尊亲敬老的现代诠释,对修业立身的社会责任、生命延续的文化传承及崇德向善的孝道精神的分析,我们得以洞察孝道在现代社会中的多维价值与实践路径。在多元价值观并存的现代社会,孝道的伦理价值不仅影响个体的道德修养,更关乎社会整体的伦理构建。因此,如何在现代文明建设中实现孝道的创新发展与价值重构,有待于进一步商榷与探讨。
(作者:黄长义、禹建平,分别系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