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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02月24日 星期六

    名家研究的当代价值

    作者:江向东 《光明日报》( 2024年02月24日 11版)

      我们知道,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历代学者,囿于种种复杂因素,往往对名家在中国思想史上的独特理论贡献缺乏客观认识与公正评价。实际上,名家是先秦“名辩思潮”中最活跃的思想学派之一,名家在对“名实关系”这一核心主题的理论探讨上作出过不可替代的卓越贡献,此即名家偏于形而上学与逻辑学旨趣,开启并推进了中国古代有关“知识理论”问题的讨论,无论如何,这都是先秦思想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有鉴于此,我们接下来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具体说明名家研究的当代价值。

      一、学术史研究的价值。先秦文献中并无作为思想学派意义上的“名家”称谓,“名”或“名家”之称谓,始于西汉。《史记·太史公自序》引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即指“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上述这段引文无疑是现存中国古代文献中有关“名”或“名家”这个称谓之最早的记录。不仅如此,司马谈还在此明确将“名”与“阴阳”“儒”“墨”“法”“道德”等其他诸家一同列为他所理解的先秦时代最重要思想学派中的“六家”之一;至班固撰《汉书·艺文志》则仍将“名家”视为“九流”之一,并指“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而“名家”一派,在先秦文献中则被称为“辩者”,如《庄子·天下》指“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则《庄子·天下》的作者固视惠施、桓团、公孙龙同属“辩者”无疑;《荀子·非十二子》又指“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是惠施、邓析也”,可知依据荀子或者荀子后学的看法,至少惠施、邓析、桓团、公孙龙应同属“辩者”。综上所述,通过对“名家”称谓之由来的简单梳理,我们不仅能够了解汉代人所谓的“名家”大体即指先秦之“辩者”;而依据先秦文献以及汉代史书的记录,我们还能确认“名家”实为在先秦时代客观存在并且产生过重要影响力的思想学派之一,此其一;其二,如若就其内在本质性含义而言,则所谓的“名学”实乃指先秦时代专门以“名”自身为考察对象并就此建立了一套理论之学派所提出或者主张之学说或学问,而持此狭义上之“名学”的思想家群体非名家莫属,故胡适所谓的“家家皆有‘名学’,所以没有什么‘名家’”(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的说法并不能成立;其三,名家的“辩题”历来都被冠以“诡辩”之名,虽说名家人物在其辩论实践中确亦带有某种程度的“诡辩”倾向,然而名家围绕“知识理论”建构从而在对中国古代的语言、逻辑学与形而上学的理论探讨上所作出的卓越贡献则是当代大多数学者的共识。既然名家学派客观存在,名家的学问还对中国古代“知识理论”建构卓有开拓、推进之功,那么我们今天对名家的文献进行集中整理并对其思想进行系统研究,弄清楚名家学派的来龙去脉及其与先秦时代其他学派的理论关联就是名家研究的首要学术价值,此即学术史研究价值,这也是我们进一步深入开展其他理论与实践工作的前提与基础。

      二、填补空白的价值。名家不仅是被后世学者误解,而即便是与其同时代的其他重要思想学派(如儒家、道家)的代表人物都有对名家的误读与偏见,而名家所提出的那些“辩题”之所以会被误解为“诡辩”,原因当然是错综复杂的,然而,根据我们的初步研究,其本质的原因还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之“知识理论”维度(即指“为知识而知识”之崇尚纯粹智力思辨趣向)的缺失导致了两千多年来人们在对名家理解上的严重不足。问题就出在中国传统文化更加注重道德与政治方面的课题,而对于“知识理论”关注不够、兴趣不大,以至于不能以一种“知识理论”的视角看待名家的那些略带“诡辩”倾向却实际上同样在中国古代“知识理论”建构上卓有开创之功的成果。因为不懂或者不熟悉,儒、道两家就习惯性地仅仅只是以他们自己的立场去看待名家的“辩题”,缺乏换位思考与同情的理解,自然就会产生偏见,而且此种偏见还固守了两千年之久。直到近代“西学东渐”,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学界对西方哲学相关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西方哲学的“知识论”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专题研究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与重视。正是从此种比较研究的视角出发,我们更加充分认识到了名家所讨论课题所具备的专业研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故不能只看表面,简单地以“诡辩”之名否定之,而应从一种更加宽广的理论视角看问题,以深入挖掘其所蕴含的合理内核,并且还可以以此为基础建构一门先秦哲学或中国哲学的“知识论”,实则填补后世中国思想发展史中之疏于“知识理论”建构的不足。

      三、促进东西方文明互鉴。与西方哲学从其源头上即倾向于对“语言”自身作对象化研究与客观分析的传统不同,东方(印度与中国)思想传统大多不倾向于对“语言”自身作对象化思考并且对其“局限性”有着深刻洞察,因而东方思想传统对“语言”自身要么采取一种“经验实用”态度(如孔子在《论语》中强调其“正名”的政治与伦理等社会功能层面),要么则采取一种“消解”态度(如老子在《道德经》中强调其“非常名”“无名”的层面)或者一种“破执”态度(如马鸣在《大乘起信论》中认为一切“名称”都是“假名”,主张“离文字相”)。毫无疑问,同样有别于“儒”“道”“释”等东方传统的主流思想学派,“名家”因其从方法论层面强调“专决于名”(《史记·太史公自序》),它对“语言”自身的态度显然更接近于西方哲学对“语言”自身作对象化研究与客观分析的传统,而这一点即让“名家”研究在促进东西方文明互鉴中占据优势地位。

      实际上,在对“语言”(即“名”)自身之理解上,东西方哲学与文化各有优势,各具特色,应该彼此借鉴并相互成就:或许,我们不妨设想一场可能会发生在法国哲学家利科(西方哲学)与老子(道家)还有马鸣(佛教哲学)之间的虚拟对话(或曰思想实验)。如上所述,在对“名”自身之理解上,马鸣属于“究竟”的理解,而老子属于“超越”的理解,虽然马鸣与老子都能明了利科所做的“工作”(即就“语言”自身讨论“语言”),但利科却不一定都能领会老子与马鸣的“想法”,而要使利科、老子与马鸣三方之间的有关“名”之对话有效开展:要么采取一种“上升”的路径,此即利科由其所关注的“语言”自身(相当于惠施之“名理”)进至乎老子关注的“非常名”“无名”(相当于庄子之“玄理”)甚或马鸣主张的“离文字相”,这意味着利科必须跳出其既有工作之固有壁障,以向老子与马鸣等人寻求东方的智慧;要么采取一种“下降”的路径,此即由马鸣主张的“离文字相”与老子关注的“非常名”“无名”返回至利科所关注的“语言”自身层次,这意味着马鸣与老子都必须重新认识以往被过度忽视的“假名”“常名”与“有名”问题,尊重并肯定利科等人之就“语言”自身讨论“语言”工作之价值与意义;不管是“上升”的路径还是“下降”的路径,只要此种在利科、老子与马鸣三方之间的有关“名”之对话得以有效开展,则名家研究对促进东西方文明互鉴之价值将会是不可估量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百年未有之变局”,我们优先以东西方关于“语言”(“名”)问题的“互补性”论述作为开展国际学术沟通与交流的“抓手”与“突破口”,然后再逐步过渡到东西方哲学与文化全方位的沟通与交流,不遗余力地促进东西方各国各民族学者之间的理性平等对话与民心相知相通,以服务于新时期国家发展“走出去”战略部署并讲好“中国学术故事”。

      (作者:江向东,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古代思想史研究室暨中国思想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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