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1日电(记者鲁元珍)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出台的首部经营者集中监管领域合规指导性文件,对提升经营者集中常态化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聚焦经营者集中监管特点以及企业合规需求,从合规风险、合规管理、合规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有益参考。企业可以根据经营规模、管理模式、集中频次、合规体系等自身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增强合规管理能力。
作为推进常态化监管的重要举措,《指引》提出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了解企业合规情况并给予必要支持,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指引》重在实现合规效果,不强制要求企业单独建立经营者集中合规制度,避免增加额外合规成本。同时,《指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企业管理模式的差异性以及从事投资并购的频繁程度,在合规建设方面给予企业足够灵活度;以问题为导向,首次引入案例说明,帮助企业更好理解投资并购各环节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