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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15日 星期三

    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条款发布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15日 10版)

      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温源)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发完成行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条款》),并于14日正式对外发布。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突飞猛进。新技术带来新挑战,新能源汽车以动力电池作为储能装置,车辆辅助设备延伸至充电设施,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构成新的风险因素,对于这些风险,需要进行产品创新,在保险保障和保险服务上实现升级换代。

      《条款》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有效和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障。在保险责任上,既为“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在条款开发上,既考虑当前的主流技术路线,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业态留有创新空间。

      具体包括:一是多元化的保险场景。《条款》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特点,开发《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既涵盖本车损失,又包含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集中解决新技术应用中,辅助设施产生的风险。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内的一次创新和探索。二是定制化的保险责任。《条款》突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构造特征,如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等,文字内容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阅读理解。同时,将保障范围扩大至车辆特定的使用场景,如自助充电、专用车辆工程作业等,增强了条款的适用性、针对性。三是人性化的保险保障。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条款》设计了《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通过保险机制,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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