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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11月19日 星期五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保险助老”,让老人多一份健康保障

    作者:本报记者 姚亚奇 《光明日报》( 2021年11月19日 04版)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今年66岁的脱贫户冯海,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同夭乡兴胜庄村村民。由于患有肺气肿、高血压等慢性病,他需要常年吃药、定期去医院检查。虽然已经脱了贫,每年看病1.5万元左右的花销依然是不小的负担。

      在兴和县,像冯海这样容易因病返贫的老人还有不少。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兴和县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32.94%。其中,65周岁以上脱贫户5575人,65周岁以上边缘易致贫户568人。“兴和县将近1/3的人口都在60岁以上,老龄化比较严重。”兴和县副县长李新恺说。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一旦发生意外,将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甚至会直接导致脱贫户和易致贫户发生返贫致贫。李新恺说:“目前,老人如果生病,70%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新农合报销,但对于意外伤害,还没有覆盖更为全面的保障措施。”

      面对老人们“急难愁盼”的问题,为了让他们在医保之外再多一份保障,兴和县探索推出了“保险助老”公益项目,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今年10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协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向兴和县捐赠资金35.2万元,并签订协议。兴和县乡村振兴局通过脱贫人员数据库系统,对全县9个乡镇开展全覆盖筛查,选出符合捐赠要求的65周岁以上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共6143人,为其办理了投保手续。

      根据“保险助老”项目的相关规定,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这份针对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而实施的保险,可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上限为5000元的保险金。此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诊疗、住院诊疗,被保险人可以根据不同标准获得给付。因意外住院,还可以获得每人每天30元,单次赔偿60天,累计赔偿180天的津贴。

      “从意外伤害到门诊、医疗、住院,这个保险项目覆盖了老人就医的完整过程,能够把保障落实到各个方面。”李新恺说。

      为了让捐赠对象“零距离”了解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兴和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保险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保险惠民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参保群众及时得到理赔。

      “这份保险对我保障很大,减轻了我的经济压力,感谢政府有这么好的政策。”得知政府免费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险,冯海的感动溢于言表。

      兴胜庄村78岁的脱贫户王根亮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听了保险政策宣传,他直夸政策考虑得周到:“我们年龄大了容易磕碰,这回多了一份保障,真要遇到点啥事儿心里更有底了。”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我们建立和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作出更多有益探索。”李新恺说,针对最薄弱的环节,特别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可以通过一些普惠性的、有针对性的举措,以及完善相关机制,为他们提供更多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障措施。

      据悉,精准对接定点帮扶县需要,持续关注脱贫群体中的老年人这一返贫致贫高危人群,实施“保险助老”项目,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帮助兴和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点工作。接下来,该项目将与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结合,形成“双保险”,以保险保障进一步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姚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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