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8日电(记者李慧)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向社会发布。新调整的名录,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和40类,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4种和4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401种和36类。
据介绍,与1999年发布的名录相比,调整后的名录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调整了18种野生植物的保护级别。将广西火桐、广西青梅、大别山五针松、毛枝五针松、绒毛皂荚等5种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将长白松、伯乐树、莼菜等13种原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调降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二是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新增了兜兰属大部分、曲茎石斛、崖柏等21种1类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郁金香属、兰属和稻属等247种和31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三是删除了35种野生植物。因分布广、数量多、居群稳定、分类地位改变等原因,3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32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被删除。
我国是野生植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仅高等植物就达3.6万余种,其中特有种高达1.5~1.8万种,占我国高等植物总数的近50%,如银杉、珙桐、百山祖冷杉、华盖木等均为我国特有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自1999年名录发布以来,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濒危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濒危程度得以缓解。部分野生植物因生境破坏、过度利用等原因,濒危程度加剧。因此,对1999年的名录进行科学调整十分必要,且极为迫切。
此次名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拯救濒危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是我国积极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各级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切实做好新调整名录的各项实施工作,完善野生植物保护制度建设,推进《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摸清资源本底,保存种质资源,积极支持开展濒危物种致危机制研究,制订行之有效的保护行动计划,形成规范的技术标准和拯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