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8日电(记者陈慧娟、刘华东)18日,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草案在完善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规定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对明确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原则、规范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提高退役军人的安置质量、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加大优待和褒扬力度、完善管理和监督制度等方面分别作出规定。
在创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方面,草案规定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非学历继续教育。同时完善教育优惠政策,明确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就学的学生,退役后在入学、复学等方面享受相关教育优惠政策。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国家依托相关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在加强就业支持方面,草案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拓宽就业渠道,草案要求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加大创业支持力度,草案规定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