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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19日 星期二

    实验安全:高校不可懈怠的红线

    建立理性的科研安全意识减少实验室日常违规行为实验安全“死角”需覆盖通过“实战”强化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加班报备制度

    作者:郭娇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19日 15版)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教育透视】    

        编者按

        实验室既是高校人财物相对集中的场所,也是易燃易爆品、剧毒药品、放射性物品等众多安全隐患扎堆的“火药桶”。实验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也牵动校园及社会的稳定,可谓是高校安全管理不可懈怠的一条“红线”。科学研究事业需要严肃谨慎的态度,需要落实严格细致有效的管理制度,尊重科学、爱惜生命,要求所有高校必须切切实实重视和落实实验安全管理。

    实验安全要从研究生抓起

        一项基于2010至2015年国内外高校95起实验室事故的分析得出结论:爆炸与火灾占68%,泄露占12%、生物安全占11%;触发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是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操作不慎,占事故总数的52%;导致人员死亡的占40%,受伤或中毒的占65%。尽管这些事故并非全数汇总或随机选取,而是影响较大且后果严重的典型案例,但以上数据凸显了全世界范围内高校强化实验安全意识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严肃性和急迫性。对于国内高校而言,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从人才培养来看,研究生作为科研新手,对其进行实验操作、野外作业等相关的安全教育,必须成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已有研究表明,对研究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实属必须。

        一项基于某985高校的研究发现:从安全事故发生规律来看,当事人主要是研究生,时间多在节假日,触发原因主要是规章操作;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则在于:实验室指导人员不够、导师不在现场、有些实验24小时不停机等;而主观原因则是:图省事、安全意识淡漠、麻痹大意等。

        另一项面向北京某高校的调查也发现研究生群体存在一定的安全意识盲区。突出表现在:不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缺乏安全使用化学试剂与仪器设备的知识,有不良的实验工作习惯(如不适时穿防护服、在实验过程中吃东西等)。还有一项基于江西某高校化学类研究生的调查也有相似发现:有17%的研究生从未接受过实验室安全训练;51%的研究生不会用灭火器但希望学习使用;仅有6%的研究生从未在实验过程中发生过事故。由此可见,高校实验安全要从研究生抓起,给他们上好“迈进实验室之前的第一课”。

    建立理性的科研安全意识

        华东师范大学高教所课题组2018年对全国34所高校2800多名理工科在读研究生进行了“实验安全与实验教育”的问卷调查,23%的调查对象认为“我从事的研究,决定了它必定存在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这一表述符合或很符合研究生的真实想法,反映了他们对实验风险的警觉。具体到所从事的科研项目,研究生对潜在危险更易察觉,这一比例上升到42.0%,而他们识别到的主要隐患是:漏电(29.1%)、中毒(23.5%)、火灾/烧伤(20.9%)、割伤等机械伤害(14.9%)、辐射(5.9%)以及传染(5.7%)。

        数据分析的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科研风险的感知与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有显著正相关。

        可见,高校既要呵护研究生在科研里承担风险的勇气与勇于创新的激情,也要引导其识别漏电、中毒、火灾、辐射等潜在风险并加强实验安全教育。

        此外,有11.0%的调查对象对科研风险过于敏感,甚至动摇了对就读专业的认同感。对这部分人群则要通过安全培训及日常指导,增强其对实验安全与风险预防的信心。

    减少实验室日常违规行为

        根据著名的“300∶29∶1”安全法则:300个隐患或违规,势必会产生29起事故或轻伤,其中必有1起严重安全事故。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以及对规范操作的执行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所在。以主要隐患之一的漏电为例,在与之相关的一道安全常识判断题里,17.3%的调查对象选择了错误答案,认为可在实验室内用电器取暖或做饭。在与佩戴防护面罩等预防行为相关的一道题里,15.4%的调查对象从不使用必要的防护措施,5.9%的人想起来才用,还有4.3%的人需要提醒或监督才用。这些数字表明:对于四分之一的研究生而言,无论是思想松懈还是过于胆大,实验安全意识都还未落实为日常实验行为安全。

        这些日常科研活动里的违规或不当操作是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主要“导火索”,这既是已有文献对近百起实验室事故进行归因分析得出的结论,也是本次调查结果里统计意义最显著且影响效应值最大的发现——加强日常科研行为的规范性,杜绝违规或不当操作,才能掐灭实验安全的“导火索”。

    实验安全“死角”需覆盖

        华东师大的此次调查表明,硕士一年级是科研安全培训的关键期。安全培训集中在实验室开展,安全负责人以及导师是培训主力,师兄师姐通过同伴教育起到示范作用。但是,11.6%的调查对象未接受培训就进行实验操作,成为实验安全教育的“死角”。为此,应确保在硕士一年级期间进行安全培训全覆盖。

        无论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与南洋理工大学,还是香港科技大学,对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都执行多年且十分严格,其每一个研究生在进行实验操作之前,都必须完成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此外,从实验室与安全相关的防护设备或安全措施来看,还需要全面覆盖——调查发现:20%以上调查对象所在的实验室并未配备灭火器、《安全手册》等安全设备,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知道所在学校为其购买了与实验操作相关的保险。可见,无论是实验安全培训、设备配置还是保险购买,高校都还有亟须覆盖到底的“死角”。

    通过“实战”强化安全教育

        华东师大的调查发现,86.3%的调查对象所在实验室接受过学校的安全抽查,如果抽查不合格,78.6%会受到通报批评。消防演习也是76.2%的学校采用的一种安全教育强化方式。这些校级“实战”模式覆盖面都在八成左右,可以成为不同类型高校的借鉴。

        与校级安全抽查相对应的是实验室对安全隐患的自查。20.2%的调查对象所在实验室自查频率过低(每学期或每年一次,甚至从不自查),需引起注意。这一点,其实可以参考国外高校的一些成熟有效做法。

        以麻省理工学院的材料工程系安全检查制度为例:导师与安全负责人每周要对其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也称为一级检查;系里建议(但不强制要求)把一级检查结果作为工作文档上报;系里每半年对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不定时的抽查,即二级检查,要求实验室所有人员都熟悉安全手册,保留实验记录,随时备查,且二级检查结果分报系里与学校备案。这种实验室每周自查与院系每学期抽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可供参考。

    建立实验室加班报备制度

        科研活动令人沉浸,甚至废寝忘食。因为,通过实验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是科研人员的最大乐趣和成就感所在。物理学家吴健雄曾说,判断一所研究型大学的标准可以看它的实验室在周末有没有亮起灯光。

        这种学术气氛难能可贵,但同时不可掉以轻心的是:通宵加班赶实验以及节假日实验室的安全监管。本课题组调查的数据结果表明:在节假日加班与安全事故之间存在显著相关;通宵实验尽管在结果上尚未发现与安全事故的显著关联,但人员疲惫、仪器超负荷运转、导师不在现场等都增加触发事故的概率。2006年3月15日上海某高校化学西楼实验室的连锁爆炸就发生在凌晨左右,所幸没有人员伤亡;2015年4月5日,江苏某高校化工学院的实验室爆炸则发生在清明节长假期间。因此,无论真实案例还是数据分析都表明,通宵加班或节假日到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极有必要向安全负责人或导师报备,最好避免独自操作或过度疲劳实验。

        (作者:郭娇,系华东师范大学副研究员)

        链接:

    国内外高校实验安全管理实例

        美国高校:并未将实验安全单列出来,而是将其纳入名为“环境、健康与安全(Environment, Health and Safety)”管理系统,简称EHS。以麻省理工学院的EHS系统为例,由生物安全、设计与施工、化学安全、环境管理、实验安全、辐射保护、废物处理以及工作场所安全这八大板块组成。其中的实验安全,既包括煤气罐安全、实验室通风、危险物品运输等,还包括野外作业安全,甚至专门提及在实验室雇用16岁以下的实习生或志愿者时的注意事项。首席研究员(PI)或导师对学生安全直接责任。如有学生受伤,首席研究员或导师必须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中心与学校EHS办公室汇报。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进入实验室的每个学生都需要经过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安全考试。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常识、化学安全、生物安全及辐射安全四个模块,由首席研究员决定每个学生需要参加哪个模块的培训。通常研究生入学的第一个星期安排一天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除了课程,还包括各种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示范,例如含有酸性溶液的试管或含有有害生物样品的实验器皿打翻了,应该如何处理。

        香港科技大学:预防意外是实验安全管理的前提,目的要使每一位工作涉及有毒物品与危险工序的学生及工作人员对这些危害有一定认识,懂得按照操作安全细节及校方安全管理要求来保护自己,免生意外。每一位到实验室工作的新员工及学生,都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指定的培训课程,完成安全培训并考核达标之后,才能在实验室独立工作。定期举行与科研安全相关的检查,采用实验室自我检查、健康安全及环境处不定期抽查以及两者联合的定期检查这三种形式进行。以危险品的污染监察为例,高危操作3个月检查一次,而低危操作则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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