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声音】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这个方案是民生领域出台的第一个划分方案,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方面来划分。在划分过程中,一是强化了中央的责任,二是完善了分担的办法,三是推进了项目的整合。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我认为有三方面工作要抓:
一、落实中央的权责。这次改革把具有全国性、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上划到中央财政事权。同时,在分担比例方面,继续坚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并在此前提下,适当提高了中央财政对部分东部地区的补助比例。中央财政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对应当由中央承担的部分,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切实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压实地方的责任。首先,对改革方案的内容要统一思想,做好解读工作。与此同时,督促地方政府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投入责任,真正把卫生健康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在落实责任方面存在的缺口和困难,督促上级政府加大转移支付予以弥补。同时,中央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的力度。
三、加强绩效考核。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评价机制,首先要加强绩效考核,强化“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理念。另外要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专项督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作者:余蔚平,系财政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