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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20日 星期五

    自觉肩负起践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任

    作者:光明网记者 康慧珍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20日 03版)

        【现场反响】

        本报北京4月19日电(光明网记者康慧珍)“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工程第六十九场活动4月19日走进北京大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结合具体案例,引述相关法律条文,深入浅出地作了一场题为《用宪法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讲座,在现场听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司法所所长朱英东认为,从法律制度层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规范市场行为、净化社会风气、提高国家治理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讲座对我们未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很有启益,司法行政工作应当不囿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本职工作,司法行政工作者应当自觉肩负起践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任,通过对宪法法律的大力宣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永华南里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赵秀娥表示,“专家解读的内容很丰富,对我们做好社区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回去后我要把所学内容融入实际工作当中,努力成为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今天的讲座很及时。大兴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推动着大兴成为首都南部发展新高地,急需法律的保障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只有践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能将核心价值观这一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财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作为与群众最近的一线干部,今后更要在工作中学好法、用好法,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服务群众。”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工委副书记曹晶听完后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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