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开挖、畅通与衰落,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中国社会特殊的运行与发展轨迹。因此大运河既是一条河,更代表了一种制度、一个知识体系和一种生活方式。运河及其流经的线性区域所孕育的文化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形塑中国文化的基因之一。运河的“运”字本意为运输,但在社会体系之中,借助水的流转,“运河”成为漕粮运输、文化传播、市场构建和社会平衡的载体;在文化体系中,运河之运又与传统社会的国祚、文脉紧密相连。在这个意义上,进行大运河内涵、价值的追问,探索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路径,或应首先从其脉络源头与历史进程的文化意义谈起。
“大运河”名称的历史变化
在历史脉络中,“运河”名称的由来与变化,是不同历史节点所勾连的历史进程的反映。从典籍记载来看,早期运河多称沟或渠,如邗沟、灵渠等,天然河道则称水,如黄河就被称为“河水”。尽管运河历史悠久,滥觞于灵渠、邗沟,甚或更早,但运河名称的产生以及“专称”的确定却是中古以后的事情。汉代“漕渠”名称出现,特指汉武帝时在关中开凿的西起长安、东通黄河的水利工程。《说文》解释曰:“漕,水转谷也。”即通过水路转运粮食。至隋唐时期,具有漕运功能的人工河多被称为漕渠,又因该时期“河”字已不再是黄河的专称,所以“漕河”一词也出现了,用来指称漕运河流。如唐杜佑《通典》记:“天宝二年,左常侍兼陕州刺史韦坚开漕河,自苑西引渭水,因古渠至华阴入渭,引永丰仓及三门仓米以给京师,名曰‘广运潭’。”宋代“漕河”名称广泛使用,但同时“运河”一词开始出现,《四库全书》所列宋代文献中有94种使用了“运河”的名称。“大运河”的概念也首次在南宋江南运河段出现,据南宋《淳祐临安志》载:“下塘河,南自天宗水门接盐桥运河,余杭水门,二水合于北郭税务司前,……一由东北上塘过东仓新桥入大运河,至长安闸入秀州,曰运河,一由西北过德胜桥上北城堰过江涨桥、喻家桥、北新桥以北入安吉州界,曰下塘河。”这里所说的大运河指的是江南运河。可见,这一时期,运河已然成为一个特有名词,指称某段人工河,但前须加地名指代。值得注意的是,从文献所记录的名称分布来看,“运河”一词多出现在江淮和江南区域,包括龟山运河、扬楚运河、浙西运河等。
元明清时期“运河”开始指称南北贯通的京杭大运河,元代已有“运河二千余里,漕公私物货,为利甚大”的说法,但使用并不广泛,相反“运粮河”一词在北方区域多用来指称漕运河流。明代正史文献虽亦称运河,但《明史》仍称运河为“漕河”:“明成祖肇建北京,转漕东南,水陆兼輓,仍元人之旧,参用海运。逮会通河开,海陆并罢。南极江口,北尽大通桥,运道三千余里。……总名曰漕河。”明代其他专书、地方志等也多用漕河之名,如《漕河图志》《万历兖州府志·漕河》等。事实上,《明史·河渠志》《清史稿·河渠志》中,都列“运河”专篇,指北至北京、南至杭州的运河,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列运河篇,但称“漕河”,且将运河每一段河道都加上漕字,使之有“白漕、卫漕、闸漕、河漕、湖漕、江漕、浙漕之别”;后者则直接称运河:“运河自京师历直沽、山东,下达扬子江口,南北二千余里,又自京口抵杭州,首尾八百余里,通谓之运河。”雍正四年官方正式设置北运河的管理机构后,多使用通惠河、北运河、南运河和江南运河等说法。近世以来,民间则往往将其称为“京杭运河”或“大运河”,2014年运河“申遗”过程中,又将隋唐、浙东两段运河与京杭运河合称为中国“大运河”。
清代水利学家傅泽洪在《行水金鉴》中说:“运道有迹可循,而通变则本乎时势。”运河名称的变化反映了运道及其背后时势发展变化的趋势,从渠、沟到漕渠、漕河,再到运河、运粮河、大运河,大运河名称经历了由区域到跨区域、由专称到统称再到专称、由“漕”到“运”或“漕”“运”兼称的不同阶段。首先,漕运是运河的基本功能,以“漕”为核心的漕河或漕渠的名称无疑都突出了这种功能,同时,“运河”一词也并未脱离漕运的主旨,而是以“运”字突出了“漕”的状态。其次,漕河、运河等名称都经历了从地方专称到南北通途或地方河流专称的变化过程,这个过程不仅是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而且也是运河附属功能逐渐增加和社会交流日渐频繁的过程。“运河”一词在宋代出现似非偶然,比之隋唐时期,运河在保留漕运功能的同时,贸易交流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正如陆游所言,运河“假手隋氏而为吾宋之利”,这种“利”一方面是漕粮运输的便利,更主要的是商业运输以及对外贸易之利,尤其是南宋时期,浙东运河、浙西运河是其经济命脉,浙东运河还主要承担了对外贸易的功能。最后,运河名称的变化不仅体现了历时性变化的过程,而且区域差异亦可见一斑。宋代以运河命名的河流多集中于江南地区,辽金元时期,运粮河的名称则多出现在北方,这或许正是不同的文化及其实践在语言上的反映。
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在河南铜瓦厢决口北徙后改由山东入海,致使山东境内河道废弃,南北航运中断。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河运漕粮停止,运河的漕运功能结束。不过,在经济崛起和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背景之下,大运河作为中华文明象征载体的整体性与延续性价值凸显,在历史上有着重要意义的三段运河及其影响下的区域被视为一个具有实际和文化象征功能的整体性的运河带。所谓“运河带”,是指因大运河流经而形成的空间上的带状区域;而“大运河文化带”,则是指置于运河带状区域之上、在历史进程中积累的,由民众创造、遵循、延续的制度、技术和社会文化的总和。与其他区域文化相比,它因存在严重的区域差异,而缺乏实际意义上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但由于运河具有强烈的历史、地域的整合、沟通功能,因此,“文化带”又是一个符号意义上的线性共同体。
大运河文化的内涵
观乎人文,化成天下。文化是凝结在物质之中又游离于物质之外的能够被传承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文学艺术、价值观念乃至信仰等。运河文化的内涵也是如此,但同时又有区别于其他文化的特殊内涵,人工开挖是其区别于其他河道的水利属性;国家制度是其作为文化的一种战略高度;连接南北是其社会属性。从这三种属性中,可以看出运河文化的内涵包括了技术文化、制度文化、社会文化三大类。
首先是技术层面的运河文化,即运河的文物特性。相对于长江、黄河等河流,运河人工开挖的特点决定了其首先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辩证地看,这关系中既蕴含着人定胜天的积极态度,也有相地而流、本乎时势的理性,是人类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这一永恒矛盾的权衡。当这两种思想共同反映在运河河道开挖、疏通、改变及维护的层面上,就形成一种技术层面的文化,可以分为水运工程、引水工程、蓄水系统、整治系统、防灾系统等。其中节制工程、穿越工程、跨江河工程、闸坝工程等专门性工程是工程技术的核心。这些完备且颇具技术含量的工程浓缩了历代官员、水利专家以及大量百姓的心血与智慧,使得中国古代的运河技术一直走在世界前列。
其次,漕运制度,即漕运及运河治理所反映的制度文化。康有为曾说:“漕运之制,为中国大制。”(《康有为政论集》)这一“大制”,跨越多个朝代,形成了稳定的运河制度文化。运河所蕴含的制度文化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行政管理文化。运河河道和漕运管理都属于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机构组织、法律规制、人事安排等一系列河漕制度,是各朝各代执政者政治管理经验的总结与提炼,其完备性、周密性和成熟性以及整合的意义,亦反映了传统制度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特质。二是战略文化。从历史长时段来看,运河线路的延长以及从人字形到南北贯通的一字型的改变,不仅从空间上拉近了中国南北的距离,更从国家战略格局上促进了传统经济格局和政治地缘格局的改变,解决了集权政治的稳定性、区域地方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等问题,保证了国家统一和安全。
最后,社会文化,大运河区域的社会文化是由运河及其所流经区域民众所创造、遵循、延续的文化,它是在运河开凿和通航过程中,长期积淀形成的全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是一个以时空辐射为演变特征的跨区域、综合性的文化系统。与其他文化相比,运河社会文化有着显著的“运河”特征和开放、沟通、区域的特性。事实上,运河社会文化是一个宽泛的范畴,因划分标准不同,而形成了多种文化类型,因此其内涵似难以界定。但总体来看,关于运河社会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一方面应强调“运河性”文化的拼盘或多学科组合,如它涉及商贸文化、建筑文化、曲艺文化、饮食文化、信仰文化和民俗风情等多种门类;另一方面,还应看到运河历史文化是一个整体,从“人”的视角出发,运河文化并非所有的事实和现象,而是人们的行为,以及影响人的行为要素的整体联系的因素。所以,运河社会文化是运河区域民众所创造的文化本身与文化形成过程的结合。
大运河文化的价值与功能
大运河在古代王朝的时间序列和区域、跨区域的空间里实现了功能的价值性延续,对其进行意义追寻,既是文化遗产层面、知识系统层面、民族精神等层面的传承与发展的需求,也是文化传播及战略布局的需求。运河的价值与功能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作为文化载体的运河。大运河具有物化和符号化的不同意义,承载了“水利—物质”“国家—社会”“精神—行为”三个层面的内容。运河载体,既指实际的运河河道及其附属工程、建筑,也是指人们观念中的大运河,即作为“事物”的大运河在人们观念中所构建起来并清晰存在的形象。大运河载体功能的发挥是指其对文化的聚合、传播、催生的作用。运河的流动性和开放性,使得人口流动速度加快,精英文化的价值观念较快地渗入大众生活中,区域间文化的融合性极强,各种文化相互吸收、融合、涵化,发生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并通过相互接触、交流进而相互分拆、合并,在共性认识的基础上建立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的新文化。运河载体功能的发挥,就是不同文化相互吸收、交融、调和而趋于一体化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作为载体的“运河带”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概念,而是一个与运河相关的包含经济、政治、思想、意识等层面交互作用的统合体。
2.作为文化联结纽带的运河。大运河带是标签性的“线性共同体”,同时又具有明显的区域、跨区域特性,该区域包括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安徽等行政区域,也跨越了江南、江北自然区域,以及燕赵、齐鲁、中原、江南等不同文化圈。它连接南北,并进而通过其他东西之河道及交通枢纽相互联结,形成了经济、文化传播的网络。在这个意义上,运河与其他自然河流一起,共同构建了中国地域的线性框架性格局。同时,大运河分别在宁波和洛阳与丝绸之路交汇,是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的连接线,将草原、沙漠、丝绸之路联系成一个环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文化交流和商品贸易通道。所以,运河文化本身的历时演变与附着其上的文化脉络编织了一个巨大的文化网络,沟通古今且连接世界。
3.作为生活方式的运河。“运河”是一种文化符号,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大运河开挖、通航所形成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生活磁场,不仅漕运群体、商人组织、河工人群等因运河形成了独特的生活方式,而且也造就了运河流经区域社会人群特殊的生存、生活方式,并由此形成了人们不一样的风俗观念。生活方式不会随运河断流而快速消逝,也不会在时代变迁中永远固守,真实而生动地存续于生活场景和基本生活情态中的运河,是最有价值和活力的,它们在日常生活的劳作、交往、消费、娱乐、礼仪等层面得到传承。因此,大运河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旨在唤醒、传承集体记忆,让作为遗产的“物”化运河与作为主体的“人”的边界逐步消失,在断流河道,通过物化的运河遗产构建持续的文化传承;在依旧畅通的河段,让运河所浸润的、人们已经过惯了的生活安静延续。
(作者:吴欣,系聊城大学运河学研究院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间文献与京杭运河区域社会研究”[16AZS01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