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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03日 星期四

    北京一中院

    业主应加强物业纠纷举证能力

    作者:靳昊 梁熙明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03日 04版)

        本报北京8月2日电(靳昊、梁熙明)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物业服务行业得到迅猛发展,导致涉物业纠纷不断增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五年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1373件,其中涉物业服务费纠纷占比达73.59%,物业企业作为诉讼主体具有相对优势,胜诉率较高。

     

        北京一中院2日发布《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梳理了五年来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该院法官提示,业主应强化法律意识,加强举证能力,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有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开发商应提高履约意识,物业企业则应明确自身定位,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还应注意及时维权,避免因久拖造成的败诉风险。法官还特别提示政府及物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物业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物业管理的协调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与业主委员会的互动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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