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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共享经济并不是简单的概念套用

    作者:张影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23日 05版)

        【如何看待共享产品热】

        “共享”以其独特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创业者和资本将目光转移和投入到“共享+”领域,希望搭上这一波迅速膨胀的浪潮。然而共享经济不应该是简单的概念套用,而应当具有更多创新和改变。对此我认为,热潮之下,人们要更多地关注“共享经济”下的产品是否真正能提高商业和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企业能否从提高效率过程中获得收益。

     

    “共享+”的关键在于提高资源的平均使用效率

     

        共享单车是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从社会的角度看,只要能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并创造价值,这些资源的所有权都相对不那么重要。在这个思维框架下,无论是现存资源还是新增资源,都应该用同一标准来衡量。比如,新增100辆共享单车,其日均使用时间6小时,而现有100辆私人单车日均使用时间为1小时,那么这100辆新增单车就将所有单车的平均使用时间提高到3.5小时,这就是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从社会角度来说这就是值得鼓励的。

     

        究竟一个行业需不需要新增资源,需要新增多少资源,就要看新增资源后的使用效率能否得以提高,如果能,它就是有意义的创新和改变。因此,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共享经济的关键在于实现资源的最优匹配。据此来说,“共享+”模式要实现创新和提升,关键就是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是社会和企业追求的共同目标

     

        从早期的婚纱租赁、汽车租赁到今天的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形式虽变,但其本质上并无不同。我们现在提及的“共享经济”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技术的进步,比如通过定位系统和二维码让借车还车变成用户自主操作。从本质上来看,用户对“车”本身并没有需求,而是对“移动”有需求,恰恰是技术的进步用相对更少的物质满足了用户的需求。

     

        从单个的商业成功来说,一个最基本的逻辑是用户在与之相关的各种业务中的总支付意愿要大于它的运营成本,而这个运营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同时也包括社会成本。从企业旁观者的角度并不能也不需要简单地去判断某一个创新的模式是否能盈利,因为这包含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发展情况。资本基于自身对商业前景的判断,去承担风险获取利润,应该完全是独立的商业决策,旁人并无资格指手画脚。而对于社会和监管部门来说,需要重视的是企业经营的外部成本,也就是真正的社会资源,而不是商业资源的使用效率,这个是在现阶段最容易被忽视的。从社会角度来看,其实单车的乱停乱放与工厂的污染物排放在社会成本这个层面上并没有本质区别。在这个商业资源和政府资源的平衡中,政府、企业、用户在这个过程中各自该担有哪些责任和义务,需要更加明确。

     

        目前,刻不容缓的是,我们需要明确各个单位所应当承担的相应角色,通过创新监管模式明确成本的来源,使得行业和社会双方都能从发展中获益。比如,用户行为产生的社会成本应该由谁来买单?是用户自身,是社会,还是企业?从历史上来看,针对污染排放的监督立法也需要平衡多方利益,经过很长时间的考量。但是如今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企业生产外部性成本做出监管,刻不容缓。

     

        (作者:张影,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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