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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8日 星期二

    群众说 乡贤论 榜上亮

    ——陕西省旬阳县以“三治融合”厚植新民风

    作者:本报记者 殷泓 张哲浩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8日 04版)

        【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系列调研报告之三】

     

        记者近日在各地调研采访时了解到,不少农村地区还存在一些陋习,比如请客送礼,人情攀比,负担沉重;法德缺失,胡搅蛮缠,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遇到问题不依靠法律途径解决。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少数群众不把心思用在自力更生、谋求发展上,以争当贫困户为荣等等。这些问题,败坏了社会风气,伤害了群众情感,直接影响农村和谐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

     

        不过,在陕西省旬阳县,记者发现,当地开展了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社会治理探索,特别是开展的“群众说、乡贤论、榜上亮”道德评议活动,在开展移风易俗、推进新民风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道德评议”让“懒汉”变先进

     

        旬阳县吕河镇江店社区的贫困户周开琴是镇里有名的“懒汉”,经常无理上访要挟政府,3年上访238次,是“信访不信法”的典型代表,在群众中影响恶劣。

     

        2016年5月,江店社区针对周开琴“等、靠、要”的“精神贫困”进行了“道德评议”,把他评为后进典型并亮榜公布。乡贤们的评议说理、乡亲们的评头论足,让周开琴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了,他表态“认识到了自身问题,要自食其力脱贫致富”。

     

        “后进典型并不是反面典型,‘后进’是一种刺激手段,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帮助这些贫困户脱贫。”旬阳县吕河镇党委书记邱德刚说。

     

        邱德刚告诉记者,“道德评议”以后,周开琴思想发生了剧烈变化,如今在政府和亲朋的资助下,家里不仅盖了两层半的新房,而且养了94只鸡、4只猪、7只羊。

     

        在旬阳,像周开琴一样从“懒汉”变成先进典型的不在少数,他们的转变都要归功于“道德评议”。近年来,旬阳围绕“村民自治”进行了一系列探索,逐步制定出“群众说、乡贤论、榜上亮”的“道德评议”机制,调动群众“自治自管”的热情。

     

        从2015年起,旬阳县就以村为单位,由群众推选老党员、老干部、道德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新乡贤”组成评议委员会,主持本村的“道德评议”工作。通过全民讨论,逐步制定出各村的“村规民约”,并以此为基础动员群众进行说事论理,达到“好坏大家评”“落后大家帮”的目的,让村民自治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充分参与、发挥作用。

     

    “村规民约”管住大操大办

     

        在陕西农村,包括红白喜事在内的请客吃饭被统称为“过事”。然而,近年来,农村过事之风盛行,旬阳县桐木镇石板沟村的村民,就曾经一度因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攀比成风,人情负担普遍较重。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石板沟村,送礼种类包括结婚、出嫁,生娃、娃满月、娃满岁,当兵、考学,36岁,死亡……林林总总都得请客送礼。送礼的金额从一两百元到三五百元,甚至上千元。

     

        事越过越多,礼越送越重。攀比之风愈演愈烈、奢侈浪费日趋见长。针对此类问题,该村“道德评议”委员会成员通过专题讨论,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并由村民大会通过。

     

        按照新的规定,石板沟村约定村民除婚丧嫁娶外,其他事项不得置办酒席,人情随礼直系亲属最高不超过200元,普通朋客不超过100元,如有人违反规定,将启动“道德评议”,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旬阳县县委书记梁涛介绍,不仅是在石板沟村,旬阳县全县305个村(社区)全部修订并推行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着重在“规”和“约”上下功夫,在“接地气”、能管用上做文章,在自治上激发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治融合”推动建设新民风

     

        “‘道德评议’是德治理念在基层自治的实践。但仅靠德治或自治推进新民风建设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多管齐下,综合运用法治、德治、自治手段。”梁涛指出。

     

        梁涛具体解释说,一是坚持法治,在全县依法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促进群众知法、守法;二是规范自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讨论修订本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真正实现以规治村、以约促和;三是倡导德治,各村每季度召开一次道德评议会,每年度开展一次“新民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以星定标、以星量德,接受社会监督和评判,树立群众身边的标兵,用榜样的力量引领社会文明新风气。

     

        记者在旬阳县吕河镇江店社区看到,家家户户门口显著位置都悬挂着“旬阳县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社会治理到户展示牌”。最上方的“新民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星级公示,让每一户的“道德建设”情况一目了然。

     

        来到社区居民邱世利家门口,记者看到他家的“新民风十星级文明户”10个评选项目中,有两项没有评上星标,分别是“兴业致富星”和“移风易俗星”。

     

        对于没评上“移风易俗星”,邱世利向记者解释说,去年他母亲过世满三周年,他想按当地风俗过事,但却不符合《吕河镇江店社区居民公约》的规定,于是偷偷请了50多个亲朋好友热闹了一下,收了1万多元的礼金。他本以为没多大的事,结果年底星级文明户评选时愣是没评上“移风易俗星”。

     

        “当时心里还是不服气的,因为感觉没怎么铺张浪费,缺这么一颗星,挂在门口很没面子。后来一想,如果大家都不遵守公约,那还有什么意义。所以我吸取教训,再也不违规过事,争取今年把这颗星补上,最好得10颗满星。”邱世利对记者说。

     

        道德建设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邱世利的故事就是一个缩影。旬阳县的“群众说、乡贤论、榜上亮”道德评议活动顺应了发展要求和群众愿望,充分发挥了群众主体作用,让群众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评判者和践行者,实现了群众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的有机互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主题”在道德评议的“小故事”中落地生根。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兆雷表示,旬阳县以“道德评议”为基础开展的“三治融合”,有效破解了在基层治理中法律手段够不着、行政措施难奏效、说服教育显得软的问题,有效治理了基层长期存在的陋习顽疾,厚植了新民风,具有广泛的借鉴推广意义。

     

        (本报记者 殷泓 张哲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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