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1日电(记者任欢)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地乡镇干部普遍面临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等方面的巨大压力,下一步如何提高乡镇干部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1日,民政部在京召开2017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在接受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意见》突出“服务”二字,从三方面引导乡镇干部积极作为、为百姓服务。
陈越良表示,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的设立和完善,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的发展,乡镇干部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等方面解脱出来成为可能,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创造了条件。“《意见》要求乡镇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完善乡镇干部职务行为规范,推行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业绩评议制、失职追究制,重视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