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7日电(记者张翼)国家能源局17日发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将力争关闭落后煤矿500处以上,退出产能5000万吨左右。
2017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国家能源局提出,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煤炭产能过剩,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停产关闭、证照注销、检查验收等工作程序,淘汰一批灾害严重、资源枯竭、技术装备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煤矿。同时,全国将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力度,重点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要求的机组,2017年预计淘汰规模400万千瓦以上。按照清理违规、严控增量、淘汰落后的原则,制订实施“稳、准、狠”的措施,到2020年煤电装机总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