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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21日 星期六

    学校和家庭能否想到一块去

    作者:吴重涵 张俊 王梅雾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21日 07版)
    优势家庭和弱势家庭实际参与和参与意愿对比
    父母参与和教师参与各类型活动的程度对比

        【数读】

     

        儿童成长既不只取决于学校,也不只取决于家庭,而是取决于家庭与学校之间持续的、高质量的互动与合作。

     

        当前全国的家校合作工作,呈现出集体性活动、父母志愿者活动、学校空间活动“三多”的趋同性走势。但对这种热走势并非没有争议。学校和家庭是不是能想到一块去?学校开展家校合作的意义何在?父母的个性化需求体现在哪里?请看我们的几个研究发现。

     

        本文是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共同承担的“江西省家校合作跟踪调查”2012和2015年两次大样本跟踪调查数据整理而来,样本量共计约24万。调查项目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BHA140091)。

     

    家校合作对弱势家庭意义更大

     

        调查发现,家校合作对儿童成长有直接促进作用,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参与得越多,子女的成长状况就可能越好。学校教学改革,如果把视野拓展到学生的家庭,家校合作可以助一臂之力。

     

        同时我们发现,父母参与会减弱“家庭背景对儿童成长的影响”,弱势家庭(即学历、收入、职业地位低,社会关系贫乏的家庭)中,儿童学习成绩提高的比例大于优势家庭。在所有父母都较高程度参与的情况下,学习成绩好的人数,优势家庭学习成绩好的儿童增加率为26%,而弱势家庭是63%,弱势家庭儿童的受益更大。

     

        换言之,弱势家庭可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弥补家庭条件的不足,促进儿童成长,其对教育公平亦有重大意义。

     

        对学校来说,教师和优势家庭有着更接近的文化和价值认同,所以教师更愿意与他们合作,设计活动更有利于他们参与,导致弱势家庭容易边缘化,成为被忽略的群体。但“家校合作对弱势家庭儿童意义更大”的结论告诉我们,开展家校合作,不能只着眼于部分优势家庭、精英家长,不能只以家委会(往往由精英父母组成)为平台,而应面向所有家庭,特别是弱势家庭。

     

        同时,教育均衡和公平的政策不能只注重于学校资源、师资配置等学校因素,还要看到家庭背景、家长参与的不均衡。教育不公平的根源首先在家庭,其次才是学校。因此,我们的教育政策应向促进“全体父母参与家校合作”倾斜。

     

    父母参与的阻碍也可能来自学校

     

        调查发现,弱势家庭和优势家庭都非常希望参与子女的教育,即意愿基本没有差异,但意愿与行为之间有巨大差异,行为与行为之间有明显差异。家校合作不是一种“热闹”,“不是为活动而活动”。如何缩小这两大差异,是家校合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众所周知,父母参与的阻碍可能来自于家庭本身,不过这种阻碍也可能来自学校。具体包括:

     

        (1)学校制度性歧视。指学校对来自低阶层父母和学生抱有阶层偏见,不知不觉间贬低了低阶层父母的参与潜力,存在隐晦歧视行为或排斥机制,主要表现为话语系统歧视。再如家委会成员多来自优势家庭的父母,或尽管很多父母愿意到学校提供志愿服务,如果父母的职业根本无法付出任何参与时间(比如工厂工人,需要固定时间上班,学校不考虑父母参与的时间方便性),更会出现“直接排斥”。被忽视的父母多数变为被动参与,最终可能放弃参与。

     

        (2)学校的形式化活动,如内容空洞的家长会,单方面地向父母灌输抽象的理论的培训会,缺乏组织的集体活动等,精英家庭在反复参与中不堪重负,而弱势家庭也不愿意充当群众演员的角色。表现为参与过的父母再次参加学校活动的意愿和行为大大降低。

     

        (3)教师的不当行为。教师对所有父母作相同的要求,如要求为孩子朗读,可能会使低学历父母感到有心无力。教师与父母交流时居高临下,用专业权威压制父母,会使低阶层的父母缺乏自信,甚至逃避与教师会面的机会,形成父母参与的自我淘汰。

     

        学校对弱势家庭的制度性歧视,是一个被忽略的事实,家校合作开展不起来,并非只是父母素质低、观念落后造成的。上述学校阻碍因素的分解思路,也可以作为改进的行动框架。任何家庭都有参与的潜力,学校需要创造机会和挖掘潜力。

     

    学校和家庭呈现“剪刀差”

     

        我们根据爱普斯坦家校合作“六种类型”理论模型,将数据统计整理并绘图,发现父母参与趋势线和教师参与趋势线相交,形成一个剪刀的形状,趋势相反,即父母参与较高的,教师参与较低;教师参与较高的,父母参与较低,比如改进学习,父母是老师的4倍,而到校志愿服务,教师是父母的10倍。

     

        这表明父母关注在家,老师关注在校。父母参与较高的活动往往是在家发生、与子女直接相关、过程由父母主导,比如在家辅导孩子作业(改进学习),提高当父母的能力和技能(当好父母)等。教师参与较高的是活动发生在学校,过程由学校主导,面向所有学生,而不是某个学生,如请家长代表出席学校活动(参与决策),招募父母中的志愿者到校提供志愿服务等。

     

        剪刀差的背后,是家庭和学校存在较为明显的立场和行为差异。父母的标准是“对我自己的孩子有好处”,如在我家里做、我的孩子受益、我有主导权。学校和教师的标准是“让我的工作有好处”,比如少一点工作量,父母来帮忙的志愿服务,群发的通知相互交流;或者少一点麻烦,让父母参与决策事务等。

     

        正确的家校合作的努力方向,是形成不断扩大的共识和一致行动。家校合作的目的,既要提高家长的校内参与,也要倡导学校指导父母如何当好父母、如何辅导子女的在家学习,从而使家庭与学校的各项参与都在一个层面,促进两者的相互合作,让两条趋势线水平甚至重合,而不是相交。

     

        通过对比江西省家校合作试点学校2012和2015年的调查数据,我们发现试点学校在规范推进家校合作工作后,参与程度为高的父母比例由13.2%增长到25.3%,增长几乎翻番。实践和数据证明开展家校合作工作,确实可以营造有助于吸引更多父母参与的氛围。

     

        如果我们把“剪刀差”的存在作为家校合作工作的基本起点,进行持续、规范的实践推进,“剪刀差”的分离状况可以有所减弱,家庭和学校的立场和行动共识交集得到扩大。尽管父母仍然相对注重在家参与,表明父母关注个体儿童的立场没有也不可能发生根本改变,但父母对于学校的集体活动热情和行动,会有所提高。

     

        过于强调学校立场的家校合作是不均衡的家校合作。教师的立场和行动开始向父母靠拢,父母也向学校靠拢,这才是好的方向。

     

        (本文依据调查由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实施,三位执笔人分别系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及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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