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
不久前,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了《2015年度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和《2015年度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类似这样的“最佳医院”排行榜并非第一次发布,然而每一次“最佳医榜”的出炉,总是伴随着一些争议。
笔者认为,以“临床能力、解决疑难杂症的能力、学科建设能力”三项内容为标准的最佳医院评选,具有一定专业性,从纯业务的角度来看,榜单的排序方法并不无妥。然而,这样的评选也有弊端:评选过程有多少民意参与其中?医院是否最佳,最有发言权的不仅仅是专家、学者,还应该包括其服务对象——患者。
最佳医院的标准不仅要包括一些专业条件,而且不应该排除医学与社会、医生职业精神、医院服务能力等其他方面的要求。而这些,最有发言权的恰恰是群众,而非专家。如果评比的标准中没有这些选项,那“最佳医院”之说就难以令人信服,“最佳医院”也就无法体现出其示范意义。
当前,各地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都集中在少数大医院,患者都往这些大医院挤,挂号一号难求。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基层医院以及各项条件设施较薄弱的医院长年缺乏足够的患者前来就诊,存在医疗资源闲置、浪费等现象。如果评选标准片面强调医院的上述“能力”,一些地方和医院为了追求上榜,医疗资源进一步向少数“最佳医院”集中,很可能会进一步导致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失衡。而且,排行榜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有可能激励更多的患者往这些医院挤,使看病难问题雪上加霜。这样的后果是,不仅医院由此不堪重负,而且医患关系也会变得更为紧张。
医疗公平并不是说医院之间不能有规模和水平差距,但当这种差距无限扩大时,值得我们深思,需要我们改进。诚然,人生病了都想得到最好的治疗,这是人之常情。但从长远来看,最好的治疗不等于都到大医院治疗,也不等于最贵的治疗。最好的治疗应该是,就地就近享受到最优惠最优质的医疗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最佳医院”最先考虑的应该是患者最迫切的需求,能听到患者的声音。
因此,相比于推出年度“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当前更为重要的,应是大力开展优质医疗资源均衡配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患者就诊的便利性和经济性,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切实推行分级诊疗、医生多点执业等举措,更好地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在更大程度上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只有“病有所医”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全社会获得共识,人们对最佳医院榜单才不会有今日的争议。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