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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重建美学与生活的关系

    作者:王德胜 《光明日报》( 2016年09月28日 14版)

     

     

        中国文化向来持守着对人生现实的高度关切,中国思想中诸多关于人类生活价值的引导性话语,便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孟子所谓“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在强调自然生命与人的生命同样具有自我生长与复苏的交替过程之际,揭示了人类生活的基本价值,即有效节制人的生活欲求是对自然生命的尊重,也是对人的生命的本真回归。同样,中国美学也处处流露着普遍的人生情怀,强调生活意义的审美实现,就在于持守“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的人生态度,进而成就物我相通、与天地和的最高人生境界。

     

        在这种普遍指向中,我们不难发现,生活之于美学,本是具体和直观的。作为一种非概念化、与生活现实合一的价值关怀,美学话语蕴含着意义阐释的生活旨趣。而在思想表达形态上,作为化生活之日常过程为生命实践形式的本体追问,美学阐释所揭示的,又是一份超然于一般生活规训的意义体验。因此,美学与生活的关系不仅是必然的,也是本然性的;美学就是在生活的直接经验中展开着自身的阐释性活动。换句话说,生活的意义呈现有其现实的审美维度,而美学的可能性正在于从生活现实的具体经验方式中凸显自身的价值立场及其理论把握。

     

        然而,近代以来,由于知识性话语的逻辑构造需要及其体系封闭性,也由于美学理论本身对于现代哲学经验的依赖,美学在理论上逐渐脱离了对于人的生活现实的直接关注和阐释兴趣,持续强化着以概念把握、理论思辨为基本形态的知识体系建构。这种以思想活动的知识化追求为内核的“理论的美学”,往往陷于自我求证的知识满足,思想的现实旨趣被知识构造的严密性要求所取代,生活现实与美学知识体系的关系只是维系在一种双方都无法真正相互进入的表面性上,美学因此越来越概念化,以至于在现实的人生活动面前无法做出真正有力的反应。理论扩张与生活阐释能力的弱化或边缘化,已然成为美学在今天常常会遇到的思想尴尬。

     

      二

     

        美学能做什么?这个问题在生活中频繁出现,表明“理论的美学”知识化扩张并没有能够有效安置具体生活的鲜活美学经验。而各种有关“美学是什么”的日常疑惑,则一次次地把企图以知识方式驾驭人生实践的美学理论推向生活的囧途。生活现实的蓬勃生动与美学介入的实质性缺位,成为长期困扰美学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

     

        美学应该而且可以“活”起来,而“活起来”的根本,在于摆脱自身对生活现实的游离及其知识化构造,具体进入人的生活并同时向人的生活开放。由此,美学才能有效地成为生活意义的阐释力量和人生活动的启示力量,而人的生活活动也才不仅是物质力量的实现,更是一种生命意义的现实实践。因而,对于当代美学来说,真正的问题是:如何能够通过一种“生活的美学”建构,重构美学与生活的现实关系,重建美学对人的现实关怀,使美学真正成为能够作用于生活本身的力量,进而使其成为有关人的生活意义的阐释活动。

     

        相对于“理论的美学”,对人的生活活动、人生事实的介入性关怀,构成“生活的美学”的出发点,也是具体体现其理论阐释力的归结点——在人生现实中感受生活意义的当下满足性表达,在生活实践的当下意图中敏锐发现生命本体的困顿与希望,在理论阐释的具体性中显现人的生活价值引导、指引生活意义的寻求方式与方向,这正是建构“生活的美学”并以此重建美学与生活关系的内在目标。在这个意义上,美学本来并不缺少对人生生活的价值热情,而“生活的美学”所要明确的建构前提,其实正在人生生活的具体实际之中。

     

        显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美学能做什么”,而是“美学如何可能做什么”。“生活的美学”所构建的,主要不是一套有关人的生活的概念性判断或逻辑构造的思想话语,而是在直接面对生活的过程中所获得的鲜活生命经验的提纯能力,是人生活动的意义发现。更进一步说,在“生活的美学”建构中,由于美学与生活现实的双向介入性关系——不是美学向人生生活提出价值规范,而是生活本身在美学的现实关怀中获得意义阐释,“美学能做什么”和“美学是什么”这两个问题合为了一个问题:就“生活的美学”进行意义阐释活动而言,“如何可能做什么”不是提出一种先在的理论设计,其不同于“能做什么”和“是什么”的根本地方,就在于“可能做什么”是存在于美学与生活现实的直接关系领域,而“生活的美学”恰恰寻求将“如何可能”具体落实为一项需要在现实生活关切中不断加以践行的开放性工作,而不是把美学自身不断扩大的理论自证当作问题的解决通道。所以,“如何可能”作为一项问题,总是置于“生活的美学”重建美学与生活关系的努力之中;它不是知识性的理论预设,而需要加以实践性阐明——在“如何可能”的不断落实过程中,美学才能真正回答“能做什么”的问题,并因此才能“是什么”。反过来,如果美学不能有效落实“如何可能”的途径,那它也就无从圆满表达“是什么”的存在身份。

     

     

     

        “理论的美学”并非完全没有对于人生生活的追求,它对于美学的学科存在而言也并非毫无价值。但是,作为思辨性活动的具体成果,“理论的美学”由于受限于逻辑自证的自洽性满足及其对知识构造圆满性的迫切追求,大多驻足于为整个生活体系设计一套判断性范式的概念系统;它通过把具体生活客观化、把生活的具体流变秩序化而理解它、把握它,并将之纳入思想的秩序来加以控制,因而所提供的往往是种种有关人生生活“应当如此”的规训话语,无法真实呈现人生现实的意义阐释。而“生活的美学”则寻求在一种直接关联生活现实的实际经验中,重新体会并确立人生生活的介入性关系体系。在这一关系体系中,“生活的美学”不再是生活的概念或某种基于理论自证的人生价值判断,而是在开放性的生活视野中,通过不断贴近生活活动的多元性与多层性,直接感受人的生活意图、把握生活阐释的意义深度。对于“生活的美学”建构来说,其终极目标并不定格于为生活进行价值归类,而是在开放性阐释活动中为生活寻找意义的现实所在。一切有关生活的价值话语,在“生活的美学”中必定体现为一种实践性的意义阐释话语。

     

        在此,“生活的美学”不是放弃了、而是在生活的现实感受层面悬搁了对“美是什么”这一理论本体问题的终极判断。就像“美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一再出现,已无法从理论的自我求证中真实满足生活现实的具体困惑,“美是什么”由于在一种概念抽象性中植入了先在性的观念(美本身),同样无法真实地进入生活意义的实际生成境地。对于“生活的美学”,生活意义的真实性应当内在于生活现实本身之中,因而也是出自于具体生活的;美之于人生生活,应该成为一种意义满足的方式,而不是或至少不只是对于生活的属性指称。由此,“什么是美的生活”“如何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便取代了“美是什么”的问题而成为“生活的美学”的讨论课题。它不仅意味着围绕人生生活的意义把握,美学在舍弃先在性观念的立场上重新肯定了生活现实的对象性存在价值,并且强化了作为意义生成领域的生活本身在美学阐释中的在先地位。这种问题方式的彻底颠倒,既进一步明确了美学与生活现实的关系指向,确立了美学作为生活意义阐释性存在的理论合法性,同时也将“对象在先(前)”的建构意识重新纳入美学理论之中,使生活现实同样合法地成为美学的现实问题,在美学内部突出了生活现实的意义阐释及其能力构建的正当要求。因此,当我们提出并深思美学在当代世界的存在价值时,才能不囿于既有知识的困惑而直接面对人生生活的丰富多彩与变幻差异,真正有能力为具体生活本身内蕴活跃的人生意图及其价值构建辟疆拓土。

     

        循着“生活的美学”的这个方向,美学在“如何可能做什么”的问题上便可以跳出思辨理论的范式,重新站在人生生活的现实起点上,实际地发现生活的美学维度,具体重构美学在今天这个时代的理论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其实也正是美学本身从一种积极内化人生现实及其生活态度的状态中,重新回到了中国思想、中国美学的普遍指向当中。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美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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