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杨亮)财政部16日公布的《关于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
根据规定,上述动漫直接产品包括漫画、动画、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等。符合规定的动漫企业于每年的9月底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由文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动漫企业的进口免税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文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每年11月底前联合公布下一年度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动漫企业名单。
同时,对已获得进口免税资格的动漫企业实行年审制度,由文化部负责。文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布下一年度享受进口税收政策动漫企业名单时,同时公布年审合格和年审不合格的动漫企业名单。对年审不合格的动漫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取消其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