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建扩 通讯员王巍)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督察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的《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日前对外公布。《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60%,各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试点。5月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47个问题进行梳理,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研究确定了283项整改措施,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
在坚决完成问题整改的同时,河北省举一反三,制定了8大类31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健全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加快钢铁、煤炭去产能,2016年第一批安排压减炼铁产能1077万吨、炼钢产能820万吨,压减煤炭产能1309万吨,退出煤矿50处。三是持之以恒调整能源结构。2016年全省压减燃煤500万吨,到2017年超额完成压减4000万吨燃煤目标。四是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认真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4个专项行动。五是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打造一批环首都国家公园,建设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加强白洋淀、衡水湖、北戴河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六是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对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查出的13784个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七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到2016年年底前,实现对全省重点监控企业的远程执法;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开展“土小”企业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八是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到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各市环境保护督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