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冯蕾)针对近期长江中下游等地出现多轮强降雨天气,部分地方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鲜菜、瓜果等农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汛期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和价格稳定,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
《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粮油肉蛋奶菜等重要商品生产、市场和价格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变化影响,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迅速预警。遭遇强降雨、洪涝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省份,要立即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要及时启动汛期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加强储备调节,组织市场调运,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不断档、不脱销。针对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通知明确,要提前做好应对,一旦蔬菜大棚、禽畜栏舍等农业生产设施大面积受损,要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支持种植速生蔬菜。
通知要求,要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及时启动,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但仍未达到启动条件的,也要根据蔬菜等部分商品价格上涨情况,及时测算困难群众生活增支状况,通过价格调节基金列支、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确保汛期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