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对于南海仲裁案实体问题的裁决,中国不承认、不接受,并非只是针对菲律宾所提出的南海仲裁案。2006年,中国已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这是我国应对相关问题的一贯立场。
对于南海领土争端,应通过当事国之间的对话和谈判来解决。就南海问题而言,2002年,我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中明确提出了解决南海争端问题的有关原则,菲律宾作为宣言签署国之一,发起仲裁,不仅违背了中菲两国之间达成的一些谅解,还违背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因此,加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国家应当切实履行《宣言》内容,积极推进《南海各方行为准则》的制订进程。要注重双边政治互信。要立足双边关系的大局来考虑问题,有效管控南海争端。
(杨谧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