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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04日 星期三

    论点摘编

    作者:陈成文 黄诚 刘峰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04日 13版)

    优化制度环境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伟大战略构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而要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必须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而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就必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而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就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可以说,制度建设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根本。因此,从制度环境建设的角度探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乃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实践中提出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

     

        陈成文 黄诚/文,摘自《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耕地保护机制创新

     

        城镇化是推动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中国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给耕地保护带来了较大压力。尽管我国一直对耕地保护的制度安排较为严格,并且将耕地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但这并没有改变我国耕地逐渐减少的趋势。特别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民从土地解放出来向城市转移,如何协调“吃饭”与“建设”的问题,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耕地保护的重大发展问题。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耕地保护机制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强调土地用途集约化利用,二是进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三是发挥市场在激励机制方面的调节作用,四是推动耕地保护制度创新与完善,五是通过耕地内部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刘峰/文,摘自《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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