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围垦滩涂向海洋要土地,缓解了土地紧张的局面,但大量围垦新增耕地由于土壤含盐量高,短时期内不适宜种植农作物,又因为纳入了耕地或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而禁止进行水产养殖活动,导致了耕地撂荒。与此同时,沿海群众想从事养殖却无水域资源,对资源浪费现象意见很大,如何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好已围土地?因地制宜实行渔耕平衡是一个有效出路。
一是对滩涂围垦以及养殖池塘平整形成的一般性耕地,因土壤含盐量高、肥力差而处于抛荒的,可以依据有关文件,以设施农用地方式进行水产养殖。二是对滩涂围垦以及养殖池塘平整形成的土地划为基本农田,但因土壤含盐量高、肥力差而处于抛荒的,可以按照要求申请、申报和审核后用地,在一定时期内进行水产养殖。三是对滩涂围垦土地已种植作物但效益低下的劣质耕地,在符合耕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在一定时期内进行水产养殖。
(本报记者曾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