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明确“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2015年,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改变的若干意见》,部署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格局。《纲要》实施时间已过半,第三方评价进展甚微,有必要对第三方评价的推进方式加以探讨。
缺位的第三方
提高教育质量是当下全民对教育最迫切的需求,中国教育能否发展得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建立适合质量提升的机制,是否有完善的教育评价体系,尤其是科学客观的第三方教育评价体系。政府在《规划纲要》和各种文件中反复倡导第三方教育评价,遇到的尴尬是:谁来担当独立第三方评价者?
有人希望能从现有行政体系中分离出来。但在现有人事管理机制下,受人员身份、机构性质等因素限制,这种演变完全没可能,而且第三方评价组织的专业性、自主性与行政机构的执行特性难以兼存。从行政内部分离出的机构即便挂上第三方教育评价的牌子,其人员在思想理念、专业素养、运行机制等方面也很难适应。
一些公立高校也试图在对基础教育评价中担当第三方评价者的角色,并且一些地方就这样做起来了,这也只能在短期内打马虎眼。因为公立高校与公立中小学在现有体制下与政府是“一母二子”关系,公立高校很难设置相对独立的评价标准。在第三方评价起步阶段,这能起到一定接引作用,从长期发展看,要么这些从事第三方评价的机构与现有公立学校母体完全脱钩,独立从事业务;要么就由于很难保持第三方特性而需要放弃评价职能。
在相关政策影响下,这几年民间也出现了一些形式不同、关注点各异、多少带有评价功能的组织机构,它们虽然具有第三方性,但总体上相对弱小、分散、信誉不高、各自为战。
简言之,由于中国第三方教育评价专业机构的发展处于弱势而使得政府倡导第三方评价的政策未能有效落实。这种情况下,寄希望政府单方面发展独立第三方评价,改变已有教育评价体系中过于倚重第一方评价和第二方评价的现状是不现实的。
需要多方协作的过程
短期内在中国还难以有哪一家或几家独立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成长发展到足以独撑门面的状态,解决第三方评价主体缺位问题,既需要有人或机构愿意承担这方面责任,也需要相应的任何机构具备专业资质和社会认可度,这些都不是短期所能获得的。所以在起步阶段,需要众多相对弱小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建立联络、交流、合作平台,改变各自为战局面,以合作促进中国第三方教育评价发展。
更重要的是在政府和这些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之间达成默契。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一方,需要逐渐明确职能定位,尽可能不越位;政府一方,需要划清政府部门与专业评价机构的职能边界,改变包揽一切的现状,逐渐有序地向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放权;社会上,包括用人机构等第三方评价结果的使用方,要学会识别、选择对自己有用的评价结果,个人也要善于利用第三方评价为自己的未来发展、性向确定、学业和职业选择提供可靠依据。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重在发挥其科学、客观评价功能,政府与专业机构各司其职,第三方评价结果使用方各取所需,就会使整体教育评价工作朝健康、良性的方向持续发展。
也就是说,第三方教育评价是对教育事实的测量,是为形成新的教育需求提供依据,又是教育改进的重要杠杆。教育事实既包括全国层面教育的状况,也包括地方和区域层面的教育发展和质量状况,还包含学校的发展状况,更为普遍的是学生性向、学业测评和诊断系统。教育事实的多样性和教育需求的多元使得第三方教育评价的需求、评价方式、评价主体必定是多元的,多样的第三方评价主体之间也需要协调、联络、互补,共同成长发展,整体上才能形成良性的第三方教育评价生态。
简言之,第三方教育评价的发展本身是多方协调的过程,单靠政府的主观意愿提倡,单靠第三方教育机构的单打独斗,或单靠社会急切盼望都很难实现有效发展,而需要几方面在有共识的基础上,多多沟通、互动、协调,逐渐提高专业性、信誉度、规范性和需求层次。
这其中常出现的问题是,初生的第三方教育机构不完善,还会存在一些明显缺陷,社会上的人不仅不相信,还会抵制、蔑视,甚至揪住一些问题不放;政府从怕出事、不出事的角度出发,一出问题立马出手取缔,第三方教育评价本身缺少成长和发展、完善的时空和机会,也就长久发展不起来。
需要逐步迈过的门槛
推动中国第三方教育评价的良性与健康发展,除了多方主体的默契配合,还有一些关键性门槛必须逐一迈过。
第一道门槛是建立众多的多元和多样性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
缺少足够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教育的评价使用方就缺少可选择空间,也缺少有潜力的同行竞争,很难培育出良好的教育评价社会服务体系。在一定范围内多家专业评价机构的适度竞争为不同需求的对象服务,从多个角度发现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促进教育评价理论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在良性竞争环境中,才能不断提高服务品质,使教育评价在真正能“为民所用”的同时,也能为政府提供更为真实、贴近教育实际的决策参考。经历过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才有可能形成类似美国国内若干家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占据绝对市场优势的局面。
第二道门槛是提高对第三方教育评价结果的使用和认识水平,建立第三方教育评价结果使用机制。
由于过去长期使用政府提供的教育评价,社会对第三方教育评价结果的信任度很低。必须引导社会、学校、教师、家长、人力资源部门熟悉并使用第三方教育评价结果,改变学校、教师停留在试卷加分数的评价现状,鼓励教育当事人依据实际需要使用第三方教育评价结果作为成长发展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
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学校或人力资源部门合作,探索教育评价的政府、学校或个人的认可与采购模式及流程,提升用户对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的认可度。政府需及时开放对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渠道,并给予政策、行业和环境支持,最终需要将第三方教育评价列入政府采购项目,打通财政资金购买第三方教育评价服务的通道;招生学校、用人部门也需要采取认可一个、使用一个的办法,逐渐扩大使用第三方教育评价的服务。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则需要建立自身的评价服务定价规则。
在第三方教育评价使用方面,评价机构和评价使用方还可以发展教育评价的定制服务。了解并及时满足政府、学校、学生等多种教育当事方对教育评价的需求,依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教育评价服务。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要做到技术专业化、方案个性化、服务人性化、操作简便化,为个性化的成长发展提供高品质的评价服务。
第三道门槛是建立并逐渐完善第三方教育评价行业标准。
评价行业标准是一个体系,主要包括:一要确立服务标准,立足于服务学生成长发展,推动学校质量管理改革,解决行业服务品质良莠不齐问题;二要逐步建立专业标准,改进命题技术、教育测量技术、统计与分析技术、评价技术,有效可靠地解决认知诊断、制定个性化方案等问题,促进该行业整体专业水平提升。
第四道门槛是形成第三方教育评价系统自身的完善机制。
首要是培养教育评价专业人才。教育评价的专业性要求必须有大量的专业人员,现有高校中教育测量与评价专业人才培养数量和水平远远满足不了行业发展的需求,要积极运用评价实践和专业教育两种路径培养教育评价专业人才。
同时要联合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以应对共同面对的问题。在评价理论和技术上相互切磋,确立全行业共同的、清晰的努力目标,从而促进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总之,建立更多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完善中国教育评价体系,中国教育才能办得更好。
(储朝晖,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