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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学者论坛

    用中国话语体系诠释生命伦理学

    作者:田海平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9日 14版)

        生命伦理学涵盖了临床的、规范的、理论的和文化的等诸方面问题和学科领域,它带来多维学科的观念碰撞,也带来影响深远的跨文化对话和交锋。在学术话语的文化政治功能日益凸显的今天,我们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人类文明发展成果,构建中国学术话语体系下的中国生命伦理学。

     

        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有着独特的理论框架和核心价值,对诸如医患和谐、医德规范、医疗保健和生命政治等,有一套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的理论逻辑和话语体系。这是西方生命伦理学不能理解、也无法准确呈现的生命伦理观。所谓“医者意也”,不仅要揣摩、取象自然,意会阴阳、五行、四时,还需进一步意会帝王之业,意会圣人之业。在这种观念指导下,中华传统医学哲学及医疗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生命伦理学的话语资源。

     

        与整体生命观相契合,中国古代形成了“大医精诚”的临床生命伦理话语。《黄帝内经》言:“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告诫医者要敬畏生命,避免“五过四失”。唐代孙思邈说:“人命至重,贵于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他著有《备急千金要方》,其中《大医精诚》篇阐明大医治病宗旨:“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生命。”这些话语字字千钧,被后世医家奉为圭臬。

     

        与“普同一等”的行医准则相一致,中国古代形成了“医乃仁术”的规范生命伦理话语。古代医家从医乃仁术的医德规范出发,要求对所有的病患一视同仁。三国董奉隐居庐山,不事农耕,每日治病救人,亦不取钱,唯嘱重病愈者植杏五株,轻者一株,得十万株杏林,以每年所得之杏资助求医穷人,留下“杏林春暖”一段佳话。医家遂得“杏林”之名。晋代杨泉在《论医》中说,“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答理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明朝王绍隆在《医灯续焰》中直接定义:“医乃仁术。”明朝陈实功著《医家五戒十要》、清朝喻昌著《医门法律》,都详细制订了医家行医的具体规范。

     

        与“不为良相,则为良医”的生命政治相比照,中国古代形成了“上医医国”的理论形态的生命伦理话语。内经《灵枢·师传》概括了治病与治民的相通理论:“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于后世,无所终时。”《国语·晋语》有言:“上医医国,其次疾人,固医官也”。北宋范仲淹直言:“不为良相,愿为良医”。“良相”把脉家国天下,旨在济世救民。“良医”把脉人之身体,旨在治病救人,都是以良善之德为前提,是践行仁义、施行仁术的道德理想之表征。这些生命政治话语体现了“医国与医人”“治民与治病”“良相与良医”在理论逻辑上的相类相通。

     

        与儒释道融合的主流文化相适应,中国古代形成了“重生”“贵生”或“敬畏生命”的文化形态的生命伦理话语。中华传统医学和卫生保健的历史,积淀并融入了丰富深厚的文化生命伦理资源,与儒家“生生”、道家“顺生”、墨家“贵生”、佛家“不杀生”的哲学传统和话语脉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悬壶济世”的职业理想与“择善固持”的文明守望的内在契合,描绘的乃是人的身体伦理与文化的伦理生命的融会贯通。这是一种广大和谐的生命伦理的文明话语和文化“道说”,是我们用来诠释生命伦理学的根基性的中国话语资源。

     

        用中国话语体系诠释生命伦理学的根本旨趣,在于承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20世纪70—80年代生命伦理学从西方传入中国起,我国的生命伦理学研究就一直受到西方普遍主义的话语压迫。西方话语体系虽然提供了有益的视角,但不能完全解释我们自己面临的问题。而生命伦理学要突破西方话语体系构筑的无形围墙,关键是摆脱西方话语对生命伦理学的理论或原则的知识学定位,从中国传统和现实问题出发,拓展生命伦理学的学科性质、话语方式和知识谱系,揭示并阐扬其中有待深入挖掘的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道德形态。

     

        用中国话语体系诠释生命伦理学,“语境突围”至关重要。我们要正确看待中国与世界的辩证关系。我们所言说的“世界”,是由中国话语体系所呈现的世界。这就要求我们从中国价值的普遍性意义中转换出一种国际化表达。与此同时,我们的中国话语又是世界话语体系的一部分,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立足于本民族的话语资源和价值核心,还要以全球化的视野充实之、丰富之,使之兼具一种中西互镜、古今对看的形态学远见。

     

        中华传统生命伦理话语,既是守望我们的文化根本和精神家园的语脉根系,更是构建生命伦理学话语体系的语境前提。我们只有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在医疗卫生体制和保健的现代背景下,以中国话语体系诠释中国生命伦理学的传统和现代性,将传统话语体系中博大精深的生命伦理论述进行现代转化,使之焕发生命活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资源的创造性开发,要在比较与互鉴中汲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用中国话语体系诠释生命伦理学,就是用现代生命伦理学的话语,将“大医精诚”的临床之道、“医乃仁术”的医德规范、“上医医国”的理论和“敬畏生命”的文化,融合成为一种彰显中国元素的生命伦理学话语。

     

        用中国话语体系诠释生命伦理学,必须超越西方普遍主义和文化特殊主义的局限,真诚地面对我们自己的问题和期待,真实地建构和谐医患关系,建构中国形态的医疗美德和医疗公正。在道德叙事、规范构建、医德涵养、制度及文化建设方面,大力推进中国生命伦理学的话语体系的构建。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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