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毅 光明网记者王君)超强台风灿鸿在5月以最大17级的风力给宁波造成了几十亿元的经济损失。两个月后,宁波5.09万受灾居民拿到了2877万元的巨灾保险赔付。
去年11月,宁波以地方财政为支撑,建立起巨灾保险制度。今年,在强台风“灿鸿”袭击后,该保险马上发挥了作用。
据了解,宁波市巨灾保险体系由公共巨灾保险、巨灾基金和商业巨灾保险三部分组成,其保险模式可概括为“三险、两补、一金”。“三险”为宁波市财政每年出资3800万元向中国人保购买巨灾险,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及外来人口因台风、暴雨和洪水三类灾害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赔偿。居民住宅因巨灾导致进水或受损,每套住房年度累计最高可以获得2000元的救助赔偿;因巨灾发生人员伤亡的,每人最高可以获得10万元的抚恤费用。“两补”是指保险补偿范围包括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和人身伤亡抚恤两项费用,涵盖居民的人、财、物,其中台风洪涝导致居民房屋进水超过20厘米,房屋倒塌一间以上或屋顶被掀一半以上,即可获赔。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责任总限额3亿元,居民人身伤亡抚恤保险责任总限额3亿元。“一金”即保险公司巨灾保险当年经营若有结余,则全额提取巨灾风险专项准备金,每年累计滚存,以提高抗风险能力。
“宁波易受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最近10年来,宁波共遭受5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以上的台风袭击。我们的巨灾保险在制度设计之初就考虑过费率调整的问题,建立动态调整完善机制。保险合同每年一签,将根据上一年度经营运行情况以及风险变化实际等,及时调整费率和保额,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宁波市保监局负责人说。
“我们这里地势低洼,2013年‘菲特’来袭,房子进水差不多1米深,家具被泡得一塌糊涂。那时还没有这个保险,只能自己担着。这次强台风‘灿鸿’又导致了家里进水,我们领到了800元赔偿。”宁波市江东区白鹤街道周宿渡社区居民张新在拿到巨灾保险赔付款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