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威廉·萨姆塞特·毛姆(1874-1965)在英国文坛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他多才多艺,一生勤奋笔耕,作品之丰令人瞩目。1897年毛姆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962年在完成《纯粹为了自娱》后搁笔。65年里,他总共创作近20部长篇小说,100余篇短篇小说,32部戏剧以及大量随笔、评论。他的作品极为畅销,不仅如此,依据其底本改编的舞台剧和电影也层出不穷,受到世界各国观众欢迎,因此,他被誉为“20世纪用英语写作的最为流行的作家之一”。长寿,高产,备受读者喜爱,生活富有,毛姆的文学生涯在英国小说家中似乎是罕见的圆满——只除了一样,文学批评界和他的同行对他评价不高。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尤为刻薄,他称毛姆文体之平庸足以令读者啧啧称奇,一是奇怪他是如何能够收集如此之多的陈词滥调并把它们组装起来,二是惊讶于他毫无独创性却屡败屡战乐此不疲。英国传记家利顿·斯特拉奇直言,毛姆的文才属于“二流作家排头的一号”。连毛姆自己也在《总结》(1938)一书中承认:“我对自己的文学地位并不想入非非。本国只有两位有分量的批评家费心以严肃的态度讨论过我,而聪明的年轻人撰文评论当代小说时根本想不到我。对这一点我并不怨恨。”说不怨恨,哪能真不怨恨?文坛大人物中,只有美国小说家德莱塞不假思索地肯定毛姆的才华,将其代表作《人性的枷锁》比作贝多芬式的交响乐,给了他不小的安慰。
毫无疑问,对于普通读者而言,毛姆的小说是迷人的。迷人在于它平和易读,虽然毛姆的小说大多写于20世纪,但读起来却实足似19世纪老派的英国现实主义小说。情节曲折,语言机智幽默,对生活的观察富于情趣,人物性格一目了然、很少变化,而且明确反映出作者的生活观和世界观。以中国读者最熟悉的《月亮和六便士》为例:小说写一个本已拥有稳固事业、美满家庭的英国证券经纪人,忽然迷恋上绘画,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艺术理想。没人能够理解他的选择,他也并不在乎。在巴黎经历了一番贫病交加和精神苦痛折磨后,他离开文明世界移居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在此找到灵魂的安宁和理想的艺术境界,创作出大量令后世震惊的杰作。在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前,他曾在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前,他却命令与其同居的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它付之一炬。众所周知,《月亮和六便士》的主人公原型是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小说标题的意味,作者毛姆曾在一封信中表露无遗:“如果你紧盯着地面找寻一枚六便士硬币的话,你就不会抬头,你就看不到天上的月亮。”这部小说之所以引发广大读者共鸣,是因为它触及了普通人内心被压抑的梦想。“六便士”的生活即使乏善可陈,“月亮”即使对内心发出了呼唤,还是极少有人舍得牺牲世俗享受去实现情怀。但是,如果“我有一个朋友”成为这样一个传奇,那就好办了——他替我们受了苦,也替我们实现了理想,我们毫发无损地体会了他的快乐,见证他得偿所愿。毛姆把他的“朋友”介绍给我们,并以一个典型英国绅士的方式——无情地讽刺、有节制地赞美——捍卫了朋友的选择,释放了他自己以及读者内心隐藏的激情。
毛姆笔下的中产阶级生活与艺术、与信仰有一种奇妙的交织,这种小说情调与渴慕优雅格调、向往正派可敬名誉的普通中产阶级读者也是一拍即合。毛姆小说中的人物不仅经常出入博物馆、画廊,他们的日常也离不开艺术,家具、瓷器、墙纸、服饰,处处都有审美追求。宗教信仰也是如此。例如《月亮和六便士》末尾思特里克兰德一家听到主人公的死讯,第一反应是引证《圣经》对其命运加以解释(虽然引述错误);《刀锋》里埃略特一家改宗天主教后从不缺席周日礼拜和晚祷;《人性的枷锁》里宗教信仰正是主人公成长历程中为之焦灼的一大问题。然而细究之下就会发现,艺术和信仰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只是物质生活的装饰。物质生活丰足以后,这两样装饰是不可或缺的,它们既是阶层属性的象征,也是精神品味的标志。唯有在毛姆精心刻画的主人公身上,艺术和信仰不再是物质生活的形式,它们与后者脱离,成为纯粹的精神目标。《月亮和六便士》的艺术家主人公不必说了。《刀锋》主人公拉里也是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中产阶级的生活理想,放弃婚约和唾手可得的大好前途,读书、做各种苦工、满世界游历,为内心的疑问——人世间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寻找答案。在依次研究过天主教、中世纪神秘主义思想后,他最终在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中找到了精神归宿。此外,在毛姆的半自传体小说《人性的枷锁》中,主人公菲利普从小为诸多心理桎梏所困:跛足带来的自卑、双亲早逝后待他冷漠无情的伯父母家庭、宗教信仰的困惑、情欲上的迷狂、因才能平庸而逐个幻灭的梦等等。几经痛苦——挣扎——放纵——悔恨的轮回,菲利普逐渐成长、成熟,最终摆脱脆弱,走向光明,获得超脱和自由。关于艺术和信仰,菲利普和拉里无疑是毛姆奉献给读者的精神典范。
可以说,在一本又一本的作品中,毛姆熟练地将现实物质生活与精神世界进行直观而简单的对照,用有趣的经历、跌宕的命运将后者点亮、升华。他同情什么,鄙视什么,明确而鲜明;他对世事仿佛了如指掌,读者只要追随他就会得到精神慰藉。不过,他的作品读多了,生活经验丰富的读者难免也会深思:恶与善、庸俗与高尚果真是一分为二?对后者的追求是否一劳永逸?毛姆着迷于他的不平凡“朋友”的不平凡人生,他们精神追求是否的确比凡人卑微的生活理想更崇高?
现代主义小说家认为,每个普通人的心灵都是一个宝库,每个人的意识世界都是一座迷宫。翻越千山万岭重重沟壑去认识这些心灵转瞬即逝的每个瞬间、每个层面,即是认识人类和现代社会。现代主义小说之所以较传统小说难读,正因为作者把笔下每个人物都视为有复杂内在生活的人,同时,他也把每个读者看作和他同等智识、同样专心探究世界的人来对待。毛姆与之相比,他更在乎讲一个有头有尾、吸引人的故事;他小说中的世界是“我”观察人物的行动、记录他们的语言——也就是说,从外部观察——得来的,作者很少试图深入探索他们心灵的迷宫。因此,毛姆小说常见的一个特点是:主人公一开始就是一个言行具有特殊魅力、见识超越于环境的特别人物;而且,主人公的精神境界发生巨变,说变就变了,很突然,很果决,没有普通人的拖泥带水、犹豫不决、千回百转,周围人跟不上变化,读者也很难理解为什么。
平凡人的理想总是扎根于现实土壤,长叶、开花、结果总与平日的每一天光照、每一滴雨露、每一次松土和照看有关,他们的精神与物质世界是浑然一体的系统。而毛姆所称许的理想是空灵的、圣洁的,不染尘埃的,它在空中飘荡,冥冥中一阵风吹过,它便开示了小说主人公,使其福至心灵、霍然觉悟。所以,由此而论,说毛姆是个活在20世纪的19世纪作家并不为过,他享受着专业编故事人给业余听众提供消遣和说教的乐趣。
理想越抽象,精神追求越空灵,它就越接近绝对真理。而沉迷于绝对真理的人是不会受时代羁绊,让历史风云在自己身上打上烙印的。毛姆与威廉·福克纳、詹姆斯·乔伊斯、弗吉尼亚·伍尔夫是同时代的小说家。后面三位作家的作品,稍加回忆,便能感受到地域的气息、时代的焦虑,能触摸到20世纪初叶欧美经历的社会风暴和思想风暴,能体会人们困于其中的无奈和痛苦。反之,毛姆小说虽然经常出现年代提示,小说整体的时代氛围并不令人刻骨铭心;细想一下,似乎把故事和人物放置在任何年代都不会影响事态发展和情节完整性。或许,毛姆经久不衰的畅销恰好与此相关,因为阅读毛姆只需投入个人情怀,不必背上社会和历史的重负,普通读者随意拿起一本就能读到底。而批评家认为毛姆手法陈旧、缺乏深度,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解释——通俗作家笔下的个人可以仅仅是遗世独立的个人,严肃作家笔下的个人必须是时代和整个人类;毛姆对时代和人类的思考对严肃读者而言几乎没有挑战性。
弗吉尼亚·伍尔夫认为,小说如果不能够照亮人心灵深处的阴暗,就不值得一写。毛姆显然并非这方面的内行。不过,放下伍尔夫的标准,毛姆的小说引人入胜,自有其趣味,今天仍然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