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6年建立第一批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近60年的发展,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729个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立自然保护区2729个,总面积147万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面积96.52万平方公里。在类型分布方面,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数量最多,达1410个,其余依次为野生动物类型、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野生植物类型、地质遗迹类型、海洋与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荒漠生态系统类型、古生物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目前,自然保护区陆地面积占我国陆地面积的14.84%。
85%
8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了保护。例如,我国已经建立了60多处大熊猫自然保护区,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显著增加,由2000年的1100余只增加至2013年底的1864只。保护朱鹮及其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区已经建立了10余处,野生朱鹮数量由1981年发现时的7只发展到1000只左右,活动面积也由最初的20平方公里扩至1.3万平方公里。
1.28亿人次
经过多年努力,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开展生态教育、探索自然科学、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然教学、科研、宣传教育基地。自然保护区每年接待的参观考察人数超过1.28亿人次,近200处自然保护区被列为科普教育基地、生态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数自然保护区建有标本馆、展览厅、博物馆等宣教设施,常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以普及自然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32处
我国有32处自然保护区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44处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2处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30处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我国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全球环境基金(GEF)、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国际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成立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保分委会,下设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已召开8次工作组会议,有力推进了跨界自然保护区的国际合作。
作为野生生物的“天堂”和最后“避难所”,自然保护区任重道远,前途光明。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